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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总结发言稿
同志们:
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上午,张xx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及时做好传达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会上,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广西、陕西等8个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自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相互借鉴。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年农机化工作,再补充强调五点:
一、着力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由于中央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压缩,今年安排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资金压减至186亿元,并已一次性下达给各省。因此,如何用好这有限的资金,发挥好效应,显得尤为重要。总的思路是,要主动适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农财两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部署,稳定政策,突出重点,深化落实,强化管理,推进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要着力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加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的敞开补贴。深入贯彻落实“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工作思路和绿色生态导向,紧紧围绕稳定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生产、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的需要,科学确定补贴范围,着力推行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敞开补贴。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也要结合实际确定敞开补贴的重点机具品目,特别是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第二,稳步实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促进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允许在适宜地区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申请新产品补贴试点的省份原则上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3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意见》(x办财〔2016〕x号)精神,对试点区域选择、试点产品确定、试点资金规模、具体操作方式、相关责任义务等作出科学安排,制定试点方案,经备案后同意实施。
第三,优化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加强农机、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升资金分配的精准性、科学性。一要改进资金需求调查方法,完善市县资金规模测算分配方法,把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作为重要测算因素,优化有关因素权重,确保资金分配符合实际,避免出现局部地区资金大量结转。原则上,上年资金使用进度不过半的地区,不再安排当年资金。二要加大对发生严重违规行为和资金大量结转地方的资金扣减力度,完善对绩效考核优秀市县资金奖励机制,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三要定期调度分析市县资金使用进度,协调配合财政部门通过分批次下拨、余缺调剂等措施,力求当年资金当年使用。将2016年累计结转资金用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地方,要加强使用管理,加快实施进度,实现资金供需“两年动态紧平衡”。
第四,推进补贴信息全面公开。一要加快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实现年底前全覆盖。对个别建设公开栏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采用在省市有关网站设立专栏等方式进行公开。二要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全程公开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标准、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受益对象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合理引导购买预期,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加强实施工作监管。一要建立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补贴机具范围确定、分类分档与补贴额确定、资金规模分配、举报投诉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建立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二要加强机具核验,规范补贴申报。进一步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办法,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探索实行农机监理牌证信息与补贴信息相互校核。加快补贴申报操作去经销商化,确保年底前补贴机具经销商与补贴申报操作全部脱钩。三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明确企业责任、违规类型、查处流程、处罚措施等,提高查处时效,加强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形成有力震慑。我部将会同财政部抓紧制定出台有关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希望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今年,还将与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政策实施的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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