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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小学:
为了引导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理想和情趣,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提升师生的人文素养,提高写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颍上县“新童谣、儿童诗歌”创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各小学学生、教师。
二、评奖办法
本次活动分学生组和教师组,学生组分低年级组、中高年级组,每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三、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具有时代气息,内容健康。
2、参评作品应是创编的新童谣、儿童诗歌,或者根据校园流传的童谣儿歌整理和加工。
3、小学语文教材中有许多散文,语言凝练、意境优美,可将原文句子分行排列,再创造性加工,也能变成富有音乐性的“美诗”。
4、参评作品请写清楚姓名、单位、[ⅹⅹ乡镇ⅹⅹ学校]、组别(低、中高年级组、教师组)和辅导教师姓名。
5、各单位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将参评作品分组分类登记交教研室王勇处。
四、交稿时间
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5月31日止。
颍上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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