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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6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市、县、行委安委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批示指示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全州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全省“两会”“两节”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正值春运、返乡、旅游、出行高峰期,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各类会议、喜庆、促销、礼仪活动增多;州内大部地区低温、风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看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安排部署、周密制定方案计划,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节会期间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监管实际,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责任,对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做出总体安排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辖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特种设备、消防及公共安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进行安排布置。二要进一步摸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三要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督查,各企业全面自查的工作方式开展检查。四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厉追责。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备设施。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抓好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员工节假日期间行为状态的调整疏导,确保每个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完善日常生产和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以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为突破口,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各级人员“一岗双责”落实力度,加强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查纠“三违”行为,规范安全行为,把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真正植根于班组中。
三、着力抓好应急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西宁市甘河工业园事故教训,针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风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对道路交通、野外作业、厂房矿区、工作场所的周边环境、地质灾害等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大风、防暴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防坍塌掩埋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冰冻伤害、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四、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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