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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今年12月5日是第31个国际志愿者日。根据xx市文明办《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x文明办〔2016〕x号)文件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在12月5日前后,集中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开展“邻里守望”、党员志愿服务等专项活动(基层司法所)
各司法所要组织志愿者在12月5日前后,开展“邻里守望”、党员志愿服务等专项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居民相识、相知、相融,构建和谐、温馨的邻里关系,建设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
(二)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为广大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的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
(三)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志愿服务(办公室)
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局大楼及周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洁卫生死角、整理杂物和乱堆乱放的物品等等。
(四)组织文明礼仪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各科室、基层司法所)
积极弘扬社会公德,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组织志愿者在广场、景区、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旅游、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乱停车、占用公共设施、非法经营、无证照摊点、店面占道经营、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现象进行劝导,形成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新风貌。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在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商场、主干道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开展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
二、工作要求
12月15日前将开展的志愿者活动按xx市志愿服务活动登记表要求填写完整,电子档传宣传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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