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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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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01: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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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讲活动
各学校要认真挖掘本校在师德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县教科局拟组织开展优秀模范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团宣讲活动。通过开展报告会、宣讲会等形式,指定全县3至5所学校巡回演讲。要以宣讲活动为契机,深入持久地开展向优秀教师宣传学习活动,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水平,为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四)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
各完小、教学点要紧密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在开展师德活动月期间,各学校要求广大教师,深入落实教师核心价值观,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教书,诚心育人、爱心服务、关心学生、全心工作、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努力争做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同时,学校要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存入教师的师德档案中,作为一学年度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师德表现的依据,接受社会、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五)继续开展教师家访活动
各完小、教学点要全面落实班主任带头家访,科任教师全员参与的家访活动。我县要开展“千名教师访千家”家访活动,特别要走访家庭经济困难,留守、流动儿童等学生。通过家访活动,听取好的家庭教育子女典型,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完小、教学点每月要组织家长到校,召开家长座谈会,近距离反映教师教育孩子以及孩子在校的表现;教师要做好学生在校表现等信息的记录,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使家访活动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家访活动结束后,每个教师要形成家访情况报告,将家访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由学校作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德育教育教学的重要依据。
(六)开展全校教师师德表现状况社会征集活动
各完小、教学点要组织开展向广大学生、家长征求对教师师德表现及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的问卷调查,查找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依法履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政策情况,为学校、教师师德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学生、家长对学校和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开展社会、学生、家长对教师在师德师风表现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各学校对社会、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研究,撰写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反映教师的问题要有师德师风评价,并及时向全体教师反馈。各完小、教学点要将本校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报送中心学校政教室备案。
(七)继续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行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14号)精神,推动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规定》),各完小、教学点要把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作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深入开展治理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动中,必须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建章立制到位。各学校要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方法、主要举措、监督方式以及责任督学督导等内容。二是开展专项治理与专项督查到位。只要有问题反映和投诉,必须迅速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实效,避免走过场;三是日常监督与查处问题到位。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和整改,处理和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宣传教育到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在学校和教师中迅速将两个《规定》要求传达到完小、教学点的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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