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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丰富教育形式,深化2016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6]532号)精神,现制定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活动主要内容与形式
1、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在国家宪法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安徽省教育资源平台提供的网络学习教育资源,及时张挂有关宣传材料,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各地各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网站、板报、班队(团)会等形式,丰富学习资源,开展主题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宣传学习提供支持。
2、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地和学校组织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各教育主管部门在部署宪法学习活动时,要将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作为重点,在学校演讲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县(市)区级演讲比赛活动。
3、推选优秀学生参加省教育厅、教育部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与成果展示。今年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在北京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及展示活动,并通过网络和电视向全国推选优胜学生的主题演讲。各教育主管部门在组织演讲比赛活动的基础上,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优秀学生各1名,市管学校推荐优秀学生1名。市教育局将于11月上旬组织评审,择优报送省教育厅接受省级评奖。省教育厅将通过评审遴选各学段的优秀学生各1名,组成安徽省代表队,参加国家举办的决赛。
4、优秀学生作品的推荐形式。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管学校要将优秀学生的演讲制作成视频,时长5-10分钟;画面清晰,色彩逼真;声音清楚、饱满、圆润;无噪音杂音干扰,无音量忽大忽小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视频载体为U盘(或DVD),演讲视频报送时间在2016年11月5日前。
在报送演讲视频的同时,提供演讲文字稿(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本),文字稿要标明演讲学生及其指导老师的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开局的一项重要普法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组织实施方案,抓紧时间,尽快部署,提供条件,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此次活动。
2、做好宣传。要利用学校宣传工具和地方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3、专人负责。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活动,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内容落到实处。请各单位接通知后,于10月20日前将“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回执(见附件)报送市教育局法规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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