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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各市(区)教育局、xx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省级优课名单并继续做好2016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2016〕10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按时保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聚各相关部门力量,明确工作职责,联合推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基教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电教部门严把技术关,做好活动的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帮助教师将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去;教研部门严把质量关,做好活动的评审工作,为教师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2.各市(区)和学校要精心组织,细化分工,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各市(区)和学校必须健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平台管理员。市(区)责任人必须是基教部门、电教部门或教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学校责任人必须是校长,负责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全面督查、定期通报;市(区)平台管理员负责技术业务指导,及时向领导汇报反馈活动数据统计情况,并督促学校平台管理员及时做好“晒课”信息处理。
3.市(区)和学校管理员要加入“xx一师一课”活动交流QQ群(群号:493339052),获取平台管理员账号及密码。指导教师登录省基础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参加平台“晒课”,帮助已注册教师查询登录名、找回密码,及时做好“晒课”审核、“优课”评审平台支撑等工作,履行好平台管理员职责。
4.各市(区)、各学校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组织教师完成“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网上“晒课”活动,“晒课”内容一般只需要上传一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参加“优课”评比的教师,必须在“晒课”的基础上再上传相应的课堂实录(教学全过程视频)和评测练习等资源内容,以满足参加“优课”评比的四项“晒课”内容要求,2015年度已晒过的课无论获奖与否都不能再次上传。
5.各市(区)要确保所有基础教育学校均参与活动,各校参加网上“晒课”的教师不低于90%,参加“优课”评比的教师不低于“晒课”教师总数的10%。教师总数按《xx市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教师数汇总表》(附件1)计算。
6.各市(区)、各学校于10月1日-17日通过活动平台按上传“优课”总数的70%逐级推优报送,参加上一级“优课”评选。
7.各市(区)、各学校要迅速落实,充分利用好活动平台,展示教师成果,激励教师成长。各市(区)要将学校、教师的活动组织、参与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市教育局已将完成“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网上“晒课”目标任务、获部省市三级优课总数比例、基于“泰微课”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作为对市(区)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8.请各市(区)将《xx市2016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信息表》(附件2)及领导小组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于8月2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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