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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长着美丽青春痘,浓黑的眉毛略向上挑,虽不是水灵灵的大眼睛,却闪闪发光。嘴角经常上扬着,扎着长长地辫子,总有些凌乱,但她都毫不在意,大大咧咧的。上身穿棒球衫,下身着运动裤。从不穿紧身裤,更别提裙子了,无一例外。它的名字叫做王梦珍,刚开始认识这个名字时,我想应该是一个挺文静,漂亮可爱,而且不太爱说话的女孩儿,结果她却来了一个大逆反,中等身高,胖胖的,加上有抖腿这个坏习惯,总会让我想到“摇摆摇摆,一起摇摆” ,这句经典歌词。因为组内成绩要均匀分配的原因,王梦珍便成了我的新同桌。
奇葩一词在古代,其实是褒义词,对于我的同桌王梦珍,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奇葩。光看她一身打扮,我就能断定她的体育某方面一定特别突出。的确如此,开门见山吧!她是整个八年级唯一的一个校篮球队女生,也是小学篮球队的。记得上一次体育篮球过桩测试时,篮球飞速回旋在她的手中,每一个预测的定点位置都做的准确无比,就像她手上有个超级强力隐形大吸盘。篮球每次都能被乖乖的吸回去,就像施了魔法一样,转身。拐弯。二次拍球。冲刺!完美!王梦珍仅以11秒出头的成绩就轻松的完成了比赛,这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相比之下大部分女生不是违规,就是让顽皮的球给溜走了,所以许多人才会说:“人家都是自己玩儿球,咱们都是球玩自己。”
有文有武才称得上君子。文这一方面,虽然说王梦珍的成绩总不太理想,但对于看书,她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王梦珍的阅读范围很广,无论是名著还是小说,包括意林读者这类杂志,她都很喜欢看。我每带来一本书,她总是抢着先看,每本书王梦珍都特别珍惜。一本沈石溪的长篇动物小说,大概一天半就被她吮吸完了,我们经常会探讨一本书中不同的观点。有时她听老师讲的实在无聊时,还偷偷藏在课本下面看(这一点我不太赞同),但往往看的入迷,双眼紧盯着,顺着一行一行文字往下看,就好像自己也融入了这个世界。
奇,在于她是篮球能手,却如此爱阅读;奇,在于她如此爱阅读,却绝对不是大家所说的书呆子。我的同桌王梦珍——一个真正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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