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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
各中小学、市少年宫、幼儿园: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全民文明素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区文明办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目的
扎实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激励全区师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为海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
三、活动安排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全区师生的道德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当前,要突出重点、扎实组织好以下活动:
1.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集中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对核心价值观的宣传阐释,通过在学校橱窗、网站等开辟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持续有效地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2. 师生文明素质提升集中行动。推动落实《泰州文明市民“十要十不要”》,精心设计载体,开展系列教育整治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老师、学生餐饮、乘车等文明习惯养成,特别是“八礼四仪”的养成教育。
3.志愿服务制度化集中行动。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项目化、专业化建设,培育形成一批志愿服务特色团队。深入推进“乐助海陵”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开展教育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党员义工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基地、推选和宣传活动。运用“互联网+”平台推进志愿服务网络化,推动“志愿江苏”平台建设和使用工作,提升志愿服务活跃度。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集中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熟练掌握“24字”。深化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推进“八礼四仪”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少年宫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基地群建设,为未成年人构建校外活动“快乐驿站”。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学第一课”“红领巾寻访”“我们的节日·中秋”“向国旗敬礼”等活动,突出思想内涵,丰富形式载体,引导青少年在参与中接受教育、体验道德。不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文明素养提升。
5.社会文化环境净化集中行动。组织校园周边环境排查,确保中小学校200米内无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无从事非法经营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食品和不良出版物销售。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行为教育,严禁进入网吧等场所。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扎实组织好“2016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
1.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将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成效,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将活动文字、图片资料于10月13日前报至局工委办邮箱:xx,联系电话:xx。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情况进行集中报道。各单位要在实效性、参与性、吸引力上下工夫,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辟师生便于接受的渠道,搭建群众乐于参与的平台,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使广大师生在参与中受教育,在活动中道德素质得到提高。
3. 抓好结合,力求实效。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群众接受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根据不同对象,把握好各个工作环节,既要搞好道德宣传教育,又要搞好道德实践活动。要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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