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2016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城市空气污染,倡导绿色出行,切实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6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6〕11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公共机构开展以“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为主题的xx市2016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旨在重点关注交通对城市生活质量的影响,鼓励重新分配和设计街道及公共空间,促进多种交通方式在道路空间分配上的平衡,让使用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的市民能够优先享有街道空间,促进政府和市民携手建设“以人为本”的城市。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22日(星期二),7:00-19:00。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由市住建委组织在市区设立10个宣传咨询点:飞鹅路柳铁文化宫对面、飞鹅路二路天马派出所旁、鱼峰路南城百货门前、龙城路工贸大厦门前、广场路步步高门前、广场东通道博物馆旁、文昌路阳光100旁、文昌路人民医院旁、胜利路胜利公交站旁。通过发放无车日活动宣传资料,普及绿色交通理念,介绍城市公共交通相关知识。
2、开展“体验公交出行”活动。活动当日,在设置的10个宣传咨询点向市民发放2万张免费乘车卡,倡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活动当天尽量封存公车,鼓励全市私家车主停止使用私家车一天,体验乘坐公共汽车、BRT、水上巴士和公共租赁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3、开展“绿色骑行”活动。活动当日,由市住建委、市宣传部等单位组织市自行车骑行爱好者在柳石路自行车专用道开展骑行活动,宣传我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理念和成效,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活动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10:00。
(2).活动地点:骑行起点为柳石路五岔路,沿柳石路自行车专用道骑行至洛维路口后折返五岔路口,往返全程约6.5公里,骑行时约40分钟。
4、划定无车区域组织无车日活动。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划定“桂中大道南段(文昌路口至潭中东路口)”作为无车区域,仅用于步行、自行车交通和公共交通。
四、有关要求
1、各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的意义,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2、各公共机构在活动当天尽量封存公务用车,采用公共汽车、自行车、步行等交通方式出行,积极宣传“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理念,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觉停开私家车出行,同时积极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参与各项主题宣传活动。
3、各公共机构要做好2016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的成效总结,及时将活动成效通过信息、图片等方式反馈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