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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2016年9月20日是全国第14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市文明办决定,“9·20”期间在全市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遵德守礼,做文明有礼的xx人”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公民道德日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使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加强广大市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道德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1、9月18日-9月22日,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以及各主流网站刊播公民道德宣传主题口号、公益广告。
公民道德建设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9月20日,《今日xx》刊登“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专版。
3、9月18日-9月22日,各级文明单位和公交、银行、电力、公用事业、政务服务等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刊播“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标语。
(二)广泛参与身边好人推选
4、9月18日-25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要以我市绣惠街道崔士业、杨保宁被推荐为“山东好人之星”为契机,发动各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投票,促进我市好人“榜上有名”。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踊跃投票。登陆大众网“山东好人之星”推荐评选活动( )进行投票,网上投票每月5日开始,22日结束,结合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每月评选出30名入选“山东好人榜”,产生4-5名“山东好人之星”。
5、9月18日-25日,各镇街、各级文明单位要以“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和9月份“中国好人线索”推荐上报为契机,广泛发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定期发布善行义举榜,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可登陆中国文明网“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展示平台( )或通过手机平台利用短信发送至106581055直接向中央文明办推荐。
各单位推荐情况,请自留截图报送至政工科邮箱:jmjzgk001@126.com (三)集中开展道德讲堂宣讲
6、9月20日前后,各村居、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一次“道德讲堂”集中活动,要精心策划,借助“道德讲堂”载体,宣讲本地本部门涌现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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