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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6-8-15 18: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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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身处地看教材 推己及人用教材
我们知道,对于道德价值的学习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是事实性知识,它是关于道德现象是什么、怎么样等等的知识;第二是评价性知识,这类知识必须以情感性或体验性思维和态度来加以把握;第三是人事性知识,它是人在直接或间接参与的道德交往关系中由本人领悟、获得的道德经验与体会。这三种类型的学习,在对道德价值的学习过程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在课程改革新理念的指导下,我们要重视引导学生学会后两种主要属于情感──体验型学习方式。(见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P93—94)
人教版《品德与生活》教材是一套特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实验教材。它具有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基本线索设置主题,突出养成教育要求。突出图画、图片在呈现教材内容方面的特殊作用等特点。人教版教材呈现着一个又一个儿童现实生活的典型场景,我思考,编者在教材中呈现某一特定的生活情景不是仅仅想传递事实性知识等信息,而是要引导儿童关注评价性知识与人事性知识,引导学生学会情感──体验型学习方式,从而为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良好的道德等打好基础。
在解读教材中呈现的生活场景时,我们要设身处地、把自己的全部身心融合进去,这样去获得个人的理解。引导学生在情境中体验道德交往,获得个人的经验与体会,并推己及人,使之成为个体的内在需要。
例如一年级上学期《品德与生活》“怎样交朋友”话题中有这样一个生活场景:(如下图见教材P19)在学校的过道里,一名同学摔跟头了,另一名同学(小明)在一旁哈哈大笑。这样的场景如何融入我们的情感与体验呢?我一直苦苦地思索着。
一次偶然的经历启发了我,那天上班,我的一位同事推自行车上坡时摔倒了,这位同事体形较胖,平时就憨态可掬,加之当时连滚带溜的情景,让人忍俊不禁,我独自笑了半天,才敢过去安慰,因为我怕我忍不住笑出来引起误会。当时我就想,我不就是教材中的小明吗?
在课堂教学中,结合教材创设的这一生活场景,我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让同学们找找生活中遇到的可笑的事情,从而使同学们在情感上能悦纳小明──小明的哈哈大笑情有可原,设身处地地想,我们在那种情景下也可能想笑会笑。这时候,我用我的经历与小明、乃至学生们的经历碰撞──为什么我没有像小明那样当着别人的面笑呢?原来,笑并没有什么不对,关键在于笑的场合也许会令别人难堪、不好过……碰撞的火花使学生从生活的表象领悟到了蕴涵其中的道德的价值,这不正是教材渴望引起学生们过的那种有道德的生活吗?
三、以事论理挖教材 合情合理用教材
在实践中我体会到,人教版教材给人的感觉很精致、耐人寻味,教材中的每一幅图、每一句都体现着编者独具的匠心:有的是为了调动起儿童已有的经验和体验;有的是使孩子们感到这是一个有意义的而不是漠不关心的话题;有的指导孩子们怎么样从他们自己的经验中发现问题,激起解决这些问题的愿望和需要;有的是要给予一些信息使他们得以通过自己积极的探索、思考、情感的体验、认知的提高,使自己找出问题的答案……
然而,教材受其呈现方式的制约只能是从“说事”开始,点到为止。教材作为一种普遍使用的文本,虽然其中融入了儿童的生活经验,但它提出的话题、例举的事例决不可能全都适宜我们所面对的每一个班级儿童的生活经验。这就需要教师能够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对教材进行取舍、替换与补充。我的体会是这种取舍、替换与补充要合情合理,既要符合学生的实际,也要暗合编者用原事例的意图。事例可以不要,但意图不可不明,这也要求我们解读教材时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事例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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