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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三项机制”:能上能下传导压力 上下同心追赶超越
在省委建立实施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中,一些干部对能上能下机制心怀畏惧,认为是给自己的工作立了“栅栏”、划了“雷区”,让自己干工作时心里有顾虑、手脚放不开。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不可取的。
通观省管党政干部能上能下试行办法19条内容,破的是难题,立的是规矩,树的是导向。要破的难题,就是有些干部为官不正、廉而不为、懒政怠政的难题。要立的规矩,就是让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适合追赶超越新要求、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的规矩。要树的导向,就是让全体干部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导向。我们不能仅仅看到“能上”是一种激励,更要认识到“能下”同样也是一种激励。让干部“能下”,并不是为了处分、排斥哪个干部,而是要通过优胜劣汰、优奖劣罚,进一步激发党政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干部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不负群众期望。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省委建立实施省管党政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就是要让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方面不能造福一方的平庸者、失职者、不适者下来,让位给能够造福一方的干部。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干部进行调整;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这些干部做不到“能下”、继续尸位素餐,何以面对家乡父老、衣食父母?
干部“能下”,要下得服气。省管党政干部能上能下试行办法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WW综治、党的建设等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明确了对相关干部进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调整的7个方面情形,对现有规定中已经量化的作了进一步强调,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排名、年度考核测评结果、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等过去没有量化的作了最大限度地量化,划出了干部下得服气的硬杠杠,目标更加集中、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真正把规矩立在了先、挺在了前。
干部“能下”,要下得稳妥。试行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明确了干部“下”的环节和程序。在调整决定做出前,通过对受理的报告进行审核,听取相关单位党委、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干部下得准。在调整决定做出后,通过与调整对象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下得稳。对下来的干部,也不是“打入冷宫”置之不理,而是要对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如果在新的岗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还可以提拔任职,确保干部还能上得来。
干部“能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各地各部门要准确理解省委精神,让干部通过能上能下、有进有出,受到常态化的激励触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努力实现新常态下的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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