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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初一
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书中描写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发生的故事以及他们之间不寻常的友谊。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因为在这一段中柴斯特绝妙的歌声让他出了名,让玛利欧一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他成功了,但是他失去了一些东西——在这个繁华的城市呆久了,他开始思念自己的家乡,开始渴望回到从前,开始想念自由和快乐!
看了这本书,我思索着:是呀!“自由”是属于个人的快乐,“自由”像金子一样宝贵。如果有谁想限制我的自由,那么我的生活肯定会变得一片昏暗,没有一点色彩,没有一丝快乐。每个人,每个动物,都要有自由,这比什么都重要!
同样,“荣耀”虽然是好事,但是也会让人疲倦。像柴斯特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实在太累了。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他是多么快乐,他可以随时和朋友云雀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来一段音乐对话,他无忧无虑地快乐生活,快乐歌唱。后来他出名了,以前闲适的生活远离了他,他不喜欢每天被人欣赏,每天被人关注。在荣耀的背后,是用枷锁捆绑住的可贵的自由。看来,拥有荣耀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在我的心中,我羡慕柴斯特的成功。但是,我更希望拥有自由和快乐!每天都可以像鸟儿一样自由地飞翔,快乐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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