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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一:
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关于中年级习作要求如下:
1.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2.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
3.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交流。
4.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5.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正确使用冒号、引号等标点符号。
6.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依据二:
1.本次习作内容:
仔细观察图片,思考这个小孩为什么哭?他的父母在哪里?当时可能发生了什么事?这个孤独的孩子以后的命运如何?联系照片的人和景,把看到的和想到的写下来。
2.本次习作要求:
联系照片的人和景,把看到的和想到的按一定顺序写具体,语句要通顺,能表达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依据课程标准和本次习作内容、要求制定出的评价项目及达成等级:
1. 我能联系照片的人和景,把看到的和想到的写具体,能表达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内容)
A.内容具体,情感真挚,结构很完整 (46—50分)
B.内容具体,能表达自己的情感,结构较完整 (30—45分)
C.内容不具体,表达不出自己的情感,结构不完整 (30分以下)
2. 能够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把从照片中看到的、想到的按一定顺序写清楚,写具体。(语句)
A.语句通顺优美,想象力丰富 (26—30分)
B.语句较通顺,有一定想象力 (15—25分)
C.语句欠通顺,想象力有待提升 (15分以下)
3、根据表达需要,能够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标点)
A.标点使用正确 (10—15分)
B.标点使用较恰当 (5—9分)
C.标点使用欠佳 (5分以下)
4. 能使用钢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书写)
A.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4—5分)
B.书写较规范、较整洁 (2—3分)
C.书写欠佳,需努力 (2分以下)
本次习作达成度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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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建议:
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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