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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辉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比较了我国内地2001年公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香港地区《表示指标(学前机构适用)》的异同。通过对两份最新幼教指导文件的分析比较,找出两地可以相互参考、借鉴的地方,以进一步推动内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真正落实。
[关键词]新《纲要》;表示指标;比较研究
2001年公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新《纲要》”)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前中国幼教界对幼儿教育的基本理解和主要共识,提纲挈领、简明精要,为我国幼教工作者指明了努力的目标。但是,由于文件自身性质和功能的限制,它没有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其各项教育目标所蕴含的深刻含义、理论依据和实践革新,更不能具体地告诉一线幼教工作者应该如何进行日常教学活动。为协商广大幼教工作者全面领会和掌握新《纲要》的精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和相关学者专家们不遗余力,着力宣传、解释和讲解新《纲要》的精神,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古人云: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里,我们简单介绍香港地区自 2001年来推行《表示指标(学前机构适用)》(以下简称“《表示指标》”)的经验和做法,并重点对比分析《表示指标》与新《纲要》的异同,供内地同行参考。
一、制定过程不同
新《纲要》是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由教育部专家小组执笔并经广泛研讨、征求意见而最终定稿的。在新《纲要》公布之前还有一个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分发,广泛征求意见。因而,它较为充分地吸收了各地方幼教纲要的精华,综合、平衡了各方面的意见,反映了当前中国幼教界对幼儿教育的基本理解和主要共识。
香港《表示指标》的出台则经历了相对不同的历程: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世界学前教育组织香港分会(OMEP-HongKong)组织了一个专门工作小组,就本地幼教表示指标进行专项研究,并在业界进行广泛咨询和调研。1999年,优质教育基金(QualityEducationFund)资助刘丽薇(NirmalaRao)教授领导本地幼教专家小组(包括本文笔者之一黄艾珍)开展了一项专题研究:影响幼儿教育质素的关键因素,并出版了《香港幼儿教育服务优质计划表示指标》(OMEP 香港分会,1999)。通过研究数据来交叉验证表示指标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研究效果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并接受检验。[1]2000年,原香港教育署(现改为教育统筹局)公布了一套全新幼教评估体系:《表示指标(幼儿园适用)》(第一版),用来评估和检查本地幼教机构四大范畴的质素。2001年,原香港教育署公布《表示指标(幼儿园适用):学与教范畴》(第二版),详细列明了学与教范畴的四大领域和52个细项,使幼教机构更易掌握和自评。然后根据反馈意见陆续进行修订,直至2003年才出齐四大范畴的第二版,即《表示指标(学前机构适用)》。由研制到出台,再到修订出齐第二版,整个历程大概为八年时间。
二、管治理念不同
新《纲要》是一种理论指导文件,主要功能在于转变思想、指明方向,为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了总的教育原则、具体的教育目标与内容要求(分为健康、社会、语言、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每个领域写明了目标、教育要求和指导要点。指导要点的内容颇为丰富,文字却非常简洁。如科学领域的指导要点有三个方面:(1)幼儿的科学教育是科学启蒙教育,重在激发幼儿的认识兴趣和探究欲望。(2)要尽量发明条件让幼儿实际参与探究活动,使他们感受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体验发现的乐趣。(3)科学教育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进行,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一线幼教工作者要据此直接进行教学实践可能会有一定难度。
香港教育主管部门借鉴科学管理理论的全面品质管理体制(totalqualitymanagement,TQM)来监管香港中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质量。为此,有关部门根据香港各级教育机构的总体教育目标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质量评估体系,即《表示指标》。《表示指标》具有监察质素(monitoring)、发展学校(development)和建立教育问责制度(accountability)的功用(彭新强,2000)。[2]当然,《表示指标》必需经过适当的发展程序以建立必要的信度和效度,这样就可恒常地监察学校表示,保证教育质量。《表示指标》可以被幼教机构用来进行自我评估,也可被教育督导部门用来对幼教机构进行视学也即质量检测。在自我评估以和视学的基础上,各个幼教机构可以进行自我完善和实现学校问责。
《表示指标》共涵盖四大范畴:管理与组织、学与教、组织文化和给予儿童的支持、儿童发展。每个范畴都有一些具体的评判指标,分为优异、良好、尚可和欠佳等四个等级。以“学与教”范畴为例,它又分为课程设计、教学与照顾、儿童学习、学习经验评估等四个范围。每个范围有一两个表示指标,共有七个表示指标:课程组织、课程管理、战略与技巧、态度和知识、学习过程中的表示和进展、评估政策与制度、评估数据的运用。七个表示指标下面共有 19个关注重点。例如,“课程设计”范围的一个关注重点“全面性、均衡性和适切性”有三个非常具体的评估项目:(1)课程能否兼顾儿童各方面发展;(2) 课程能否配合儿童发展需要、能力、兴趣和经验;(3)幼教机构能否利用主题作综合课程设计。幼教机构可以直接根据评估项目进行自评。
三、功能不同
新《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定的,是指导广大幼儿教师将《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引自《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20号)。这一文件清楚地说明新《纲要》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主要功能在于推动幼教工作者真正落实《规程》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指导幼教工作者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
《表示指标》是香港幼教机构用来进行自评和自我完善的评量工具。幼儿园可按这些表示指标进行自我评估,找出自身的强项和可改善之处,制订具有前瞻性的发展计划并付诸实施,以至自我完善。原香港教育署则利用这些表示指标来评估和监督各幼儿园的表示,视学报告会公开发表并上网,为家长和社会人士提供幼儿园在各方面表示的数据。社会人士可通过公开的表示指标内容清楚地了解优质幼儿教育的规范,从而在社会层面建立优质幼儿教育的文化。
四、推行战略不同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20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积极利用多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纲要》,使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和社会人士都能了解《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认真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教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学习和理解《纲要》,以有效地依据《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据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制订教育计划和组织教育活动,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技能。”简而言之,在推行战略上,新《纲要》主要采用发文件、传达文件、组织学习、出版有关纲要解读的书籍、示范观摩等措施。
香港教育当局推行《表示指标》的战略则相对不同且较有针对性。当局考虑到虽然《表示指标》已经非常具体、详实、可操作,但幼教工作者并不能直接拿来用于实践。因此,需要业界和专家合作一起进行先导性、试用性研究,以探索各种胜利经验和可行模式,以期为最终大面积全面推广《表示指标》扫清障碍。为此,我们于2001年申请优质教育基金(QualityEducationFund)300多万港元开展两大阶段为期三年半的试行研究。第一阶段是一个为期两年的试用先导研究,共有7名幼教专家、12所各类型幼教机构参与这次行动研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各种推行模式或可供借鉴的改善建议,并出版了非常详细、实用的《学前教育机构表示指标“学与教范畴”应用指引》(读者可从以下网址免费优秀:http://qcrc.qef.org.hk/qef/resources.phtml?type=D& proposal_id=2000/2162)等指导手册和数据光盘,供业界参考使用。2003年,我们展开第二阶段研究项目,大面积指导64所各具代表性的幼教机构学习运用有关指导手册和数据光盘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完善,并对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为全面推广《表示指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Rao,N,Koong,M.,Kwong,M,&Wong,M.(2003).Predictors ofPreschool Process Quality in a ChineseContext.EarlyChildhoodResearchQuartefly,18,331-350
[2]彭新强.表示指标与质素保证.教育学报,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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