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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ja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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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800字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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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00:19:21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的一本书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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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00:19:25 | 只看该作者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很有趣,有一个叫威力。旺卡的人有一个巧克力工厂,突然有一天,巧克力工厂突然倒闭。但过了许多年巧克力工厂又开张了,但奇怪的是,工厂的主人威力。旺卡却不招工人,有一天,威利·旺卡先生宣布了一个告示,他将向五位幸运的孩子开放充满“奥秘和魔力”巧克力工厂。除了得到参观工厂外,他们还能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全世界购买旺卡牌巧克力的孩子都有机会,只要发现藏在包装纸里的金券,谁获得金券谁就是幸运儿。不过,旺卡先生一共只准备了五张金券,最后被选上的有奥古斯塔斯,维鲁卡·索尔特,维奥莉特,迈克和查理。到了进巧克力工厂的时候了,到了里面奥古斯塔斯被一个机器吸入了一个车间,维奥莉特在一个车间里嚼了一个口香糖就变成一个大蓝莓,然后到一个车间去挤汁了,维鲁卡·索尔特因为在一个车间里看到松鼠,然后想要一只松鼠,要她爸爸帮她买,威力。旺卡不买,她就自己下去捉,后来被一大群松鼠丢进了垃圾箱,迈克因为看到你个巧克力分成很小块然后又把巧克力传送到一个电视机里面的机器就想到是一个传送器,就自己跳到里面去试,结果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小的人。最后,查理就得到了这个神秘大奖,它是这个巧克力工厂。

  我知道了做人不能贪婪,也不要向迈克学,只会耍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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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00:19:30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是《狮子王》,作者迪士尼,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写的是辛巴怎样长大的,辛巴是荣耀国国王的孩子,他从小到大都是跟它的朋友娜娜长大的,它和它的朋友都很爱到荒原和大象墓地那里冒险。辛巴的爸爸木法沙是荣耀国的国王,辛巴的妈妈雪菈碧是荣耀国的王后。可是在荣耀国的边缘那里,刀疤和荒原狮们都很嫉狠木法沙想把他赶到边缘,所以刀疤带领着整个荒原狮和荣耀国的狮子们就一直做对了下去。有一天爱冒险的辛巴和娜娜想去荒原冒险,可是他们不知道荒原狮们一直想吃辛巴和娜娜,木法沙早已知道这事情,所以说:“我不能让你到那里去冒险。”辛巴和娜娜很想到那里去冒险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来对付他的爸爸。辛巴和娜娜把他的爸爸木法沙引到了动物很多的地方,然后,一会跳到鸵鸟背上,一会钻到大象底下,一会躲在狗熊后面,很快就甩掉了木法沙。辛巴和娜娜刚踏进荒原一步,突然,三只恶狠狠的狮子把辛巴和娜娜扑倒在地,他们要吃了辛巴和娜娜,忽然一个雄伟的吼声,吓得三只狮子心惊肉跳,紧接着,木法沙向三只狮子猛地扑过来,把三只狮子扑在地上,对他们说:“你以后还敢不敢吃我儿子了?”那三只狮子同声回答说:“我们再也不敢了。”木法沙这才饶了他们一命,三只狮子看到这一幕就匆忙逃走了……

  看过这本书后,我感觉辛巴和娜娜是一个善于冒险的小家伙,我们要学习辛巴和娜娜的勇敢,但不要学习它们的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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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00:19:34 | 只看该作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张潇晖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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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00:19:39 | 只看该作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李晓静

  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讲了一头小猪威尔伯与灰蜘蛛夏洛因同住在农场仓房的地窖中,于是变成了好朋友。一天,老羊带来了坏消息:主人要在圣诞节前把威尔伯杀掉,做成美味的腌肉和火腿。威尔伯当时被吓坏了,恐惧地尖叫着大哭起来:“我不想死!”夏洛安慰它:“你不会死的。我来想办法救你!”聪明勇敢的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编织“好猪”“杰出”、“谦虚”等等字样,使得威尔伯在猪的比赛中荣获了大奖,救了威尔伯的性命。可是,夏洛渐渐老了,感到非常疲倦。因为它快产卵了,生命也即将耗尽了。而我最感动的是这里:夏洛抱着一个卵囊,用最后的力气对威尔伯说:“他们不会再伤害你了。因为帮助你,让我短暂的生命更有意义和价值。”夏洛,我不让你死!“威尔伯难过地哭起来,它怎能舍得离开亲爱的朋友啊!夏洛下了卵后不久便死去。威伯带着夏洛的卵囊回到了谷仓的家,盼着小蜘蛛快出生。它时常望着门框上夏洛残破的旧网,怀念着老友。威伯和谈波顿一起保护着蜘蛛的卵。春天终于到了。一天早晨,威伯惊喜地发现无数的小灰蜘蛛破囊而出。从卵里又生出许多聪明的小蜘蛛来。这些小蜘蛛放出游丝,在温暖的春风中飘荡着飞走了。威伯伤心地痛哭起来,叫着:”你们别走呀!别离开我啊!“这时,几个细小的声音传来,威伯惊喜地发现,门框上有3只小蜘蛛正在向自己打招呼呢。威伯又有了3个朋友。威伯的小屋里又织上了新朋友的网。以后每年春天都有新的蜘蛛诞生,其中总有几只留下来陪伴威伯。威伯不再孤单了,它深深

  地感激和怀念着夏洛这位真诚的朋友。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我与朋友之间的友谊。我觉得自己虽然不能像夏洛一样为朋友而付出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可以当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度过难关,而不是去讽刺他。所以,和朋友建立起珍贵的友谊是非常重要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让我们一起去感受夏洛与威尔伯之间珍贵的友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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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00:19:45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的一本书  张严涛

  大家好,我叫张严涛,来自浙江省绍兴市。我十分喜欢看书。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父与子》的书,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这本书主人公是一对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淘气可爱,是一对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虽然这本书里没有文字,但有一幅幅幽默有趣的漫画,让人看了爱不释手。       文中的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肥大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百年不换的黑马甲和一条腰身宽大的棕色裤子,还系着一个红色的小领结。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十分爱自己的孩子,什么事都由着他。有一次,他们钓到了一条鱼,当父亲准备做烤鱼吃的时候,儿子觉得这条鱼十分可怜,请求爸爸把鱼放回湖中,父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还有一次,父亲和儿子觉得小狗不听话,把小狗卖了,但后来,儿子又十分想念小狗,父亲就立刻把小狗买了回来。

  这本书讲的都只是生活中的小事,但让我看到了感天动地的父子情。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他也像文中的父亲一样,十分爱着自己的孩子。在生活中,爸爸只要有空就陪我做我喜欢做的事情。比如暑假,爸爸会陪我一起游泳;周末,爸爸会陪我打篮球;平时,爸爸会陪我下棋。当然,在一些节假日,我会陪着爸爸做他最喜欢的事情——钓鱼。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而又非常快乐温馨的生活,他们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荒无人烟的荒岛,最后回到了月亮上。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却一直深藏在我的心里,深藏在千千万万的读者心里,他们用滑稽的动作和幽默的语言,诠释着一个又一个平凡的小故事,渗透于每对父子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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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6-4-2 00:19:49 | 只看该作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的书,当我把它看完时,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就会马上闪现出来,使我的心情好久也平静不下来。

  这本书就是著名的《雾都孤儿》,他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英国是一个发达的国家,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费那样的流浪人,这充分的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以造成了那么多的孤儿。

  小奥利费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小奥利费的朋友们为啥当上小偷呢?这都是条件、生活造成的。他们没有办法,没有钱,没有家,整天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迫于生活,他们只能去偷。他们可以去用双手劳动,他们也想,可谁能用他们呢?即使有人会用他们,可那些老板不会把他们当人看的,因为他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

  比起小奥利费,我们要比他幸运的多得多,至少我们有爸爸妈妈,有饭吃,有衣服穿,更重要的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而他们没有,他们什么也没有。可这种情况不怪他们,他们也是受害者,怪只能怪那个充满黑暗的社会,在那些富人的眼里穷人什么都不是。在他们眼里,自己觉得自己什么都拥有了,不,他们还有一样东西他们没,那就是一颗善良的心。我想他们也原本有这颗心,可金钱一把他们完全的污染了,从此他们心里只有钱了吧!

  我非常喜欢这本《雾都孤儿》,他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穷与富只是读音不一样罢了,没什么区别,只要我们有着一颗善良的心,那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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