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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工委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16年3月3日是第17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4次“国际爱耳日”。主题是“关注儿童听力健康”。根据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信息化部等15个部委、单位《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15〕xx号)和省残联、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等15个单位《转发中国残联、教育部等单位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xx残联发〔2016〕x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3日,各县区可酌情延长活动时间。
二、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儿童听力障碍预防、发现及治疗科学知识;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推进融合教育相关工作;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围绕主题,坚持以人为本,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爱耳日”宣教活动。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宣教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广泛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听障儿童家长、年轻父母普及听力健康和残疾预防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少年儿童的听力健康宣教工作。
(二)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做好听力语言康复“十三五”谋划工作。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儿童听力健康咨询、听力检测等便民服务有效结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和听障人群提供康复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及个人参与贫困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力度,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听障儿童接受普幼(小)教育、儿童环境噪声治理等相关工作,为儿童听力健康和康复训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各级残联、教育、卫计、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各新闻单位、通信营运企业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四个一”重点活动,即:一次义诊咨询服务活动、一次1-17周岁聋儿人工耳蜗筛查宣教活动,一次康复聋儿入普幼、普小回访活动和一次短信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提高活动成效。
(四)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爱耳日”宣教活动的相关情况、资料及时报送同级残联。各县区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并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 片、视频等资料于2016年3月8日前报送市残联(联系人:黄xx 电话:xx电子邮箱:xx)。
四、宣传口号
——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 切实保障听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 积极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听力语言康复三原则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xx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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