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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周一,我校全体老师,就二七区教研室的“有关基于标准的教学设计”文件进行了学习,以下是我的学习反思:
首先,对于“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概念的学习。所谓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就是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对学生规定的学习结果,来确定学习目标、设计评价、组织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评价学生学习、改进教学等一系列设计和实施教学的过程。其根本就是要时刻围绕课堂标准设计整个教学过程,并实行教—学—评相一致的教学体系。
其次,对于学习目标的制定。要采取“行为条件+行为主体+行为程度+行为动词+学习内容”的表述方式。行为条件指影响学习结果的特定限制或范围等,行为程度指学生达到目标的最低表现水准,行为主体是指学生,行为动词应该是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其目标的制定重在其可观察和可测量,能切实的掌握学生学习知识后所掌握的情况,以此才能围绕这个目标有效的开展进行一系列的教学工作。
再次,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中极为注重“目标─教学─评价”一致性的问题,而在我们的教学工作中,评价环节往往被忽视,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的加强教学中评价体系的建立。通过观察、提问、表演、交流、练习、测试、作品、板演互评等评价方式了解学生已经学习到了什么。离预设的目标还有多远,以便于自己作出基于证据的教学决策。
最后,无论是评价设计还是作业设计等等,它们始终围绕的都是学习目标来进行的,而学习目标的制定又是由课程标准为依托的,所以归根结底一切的教学活动都要以课程标准为根本,制定切实而有效的学习目标,从而围绕学习目标制定评价设计和作业设计,真正的达到“目标─教学─评价”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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