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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中学“七人制”足球赛活动方案
为促使我校足球活动的蓬勃发展,为增进学生之间的友谊,加强交流,增强体魄,培养团队精神,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为充实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树立我校良好形象,扩大我校的影响力,最终达到和谐共进,共同发展的目的。本着“团结进取,和谐共进,友谊第一”的宗旨,定于2015年11月初举办白沙县民族中学第三届“七人制”足球比赛。
一、比赛主题:
二、宣传时间:2015年10月
三、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2日
四、比赛日期:2015年11月5日(如有变动,以短信通知为主)
五、比赛地点:学校足球场
六、承办单位:民族中学
七、策划协办单位: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八、仲裁委员:
九、参加办法:
(一)以各班为单位组队,每个专业只能出男女各一支队伍。每队人数:不限
(二)(1)初赛进行抽签分组淘汰比赛,有一个轮空的名额直接进入第二轮淘汰赛;第一轮每个小组胜者班级跟轮空的班级进入第二轮进行淘汰赛;第二轮胜出的3支队伍进行循环赛,积分高的依次是冠军,亚军,季军。
(2)决赛进行循环赛。
(三)此项活动纳入班级量化管理考核。
十、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取七人制足球赛,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足球比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晋级淘汰赛,比赛在规定时间内战成平局,采用点球决胜。若某队迟到10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3落败。
(三)比赛采用七人制, 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比赛时间分上、下半场,每半场1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四)比赛每场可换人数不限
1、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2、替补队员更换场上队员时,应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3、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4、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5、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6、换下场后不得再次上场,所有运动员只能穿布面软胶底鞋参加比赛。(不得穿硬胶底鞋)
(五)每队须有自己专业的队服,号码固定不能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
(六)参赛队员在比赛前应当出示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七)在比赛中运动员凡有谩骂、身体攻击裁判的,即罚下场。
(八)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并交由学院处理。
(九)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
(十)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十一)如果各队当场裁判判罚有异议,由各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述,由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结果以书面告之各位领队。但裁判判罚结果不得更改。
(十二)如果遇到气候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比赛需要延期进行的,由主办方确定比赛日期后再另行通知。
十、关于比赛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的规则:
(一)若某队在比赛中罢踢,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该队与其他队的比赛成绩一律无效。
(二)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若某队故意使比赛不能按时进行,经裁判裁决后,则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胜。
(三)若发现某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他违纪现象,经裁判裁决后,取消其比赛资格,该队成绩一律无效。
(四)各队在赛前10分钟到达赛场,向裁判报到并提交饭卡或学生证,若迟到10分钟,则该队作弃权论处(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五)在比赛中运动员凡有谩骂、身体攻击裁判的,即罚下场。
(六)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并交由学院处理。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十一、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裁判员认为,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将被视为严重犯规,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其黄牌警告,或红牌罚下;
(一)企图踢对方球员;
(二)绊摔对方球员;
(三)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
(四)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除对方正在阻挡外;
(五)有打对方队员的意图;
(六)向对方吐唾沫(直接红牌罚下);
(七)拉扯对方球员,推对方球员;
(八)用手触球(例如:手或臀部触球),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除外:
1、若以上犯规在乙方禁区内,则判罚点球;
2、罚球时应将球放在犯规地点,对方球员至少离球八米,球被触动后比赛方可继续;
3、若守门员用手接回传球,则判罚在守门员接球地点由对方罚间接任意球。
十二、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淘汰制点球决胜办法):
(一)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八名队员全部轮流踢。在踢满5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踢满5次时的进球数,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二)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直到决出胜者。
十三、仲裁委员会: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对整个赛事进行监督和处理,对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前,违纪队员不得上场。各参赛球队有对比赛有什么建议可以向委员会提出,经商议后认为可行的可以执行。
十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和优秀组织奖,向球队颁发奖状及奖金。奖金作为班级活动经费。第一名奖励金额 元;第二名奖励奖金 元;第三名奖励奖金 元;
优秀组织奖三个奖金每个 元。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本次比赛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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