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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和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但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理论特征、表示形式、存在意义、形成过程与机制、对教育实践的影响作用等方面;其联系则体现为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相互补充与相互促进。正确认识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和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教育观念——教学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教育实践改革的深化和教育理论研究的发展。人们逐渐关注到教师个体的主观认识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相应的研究也日益受到重视。我们认为,与此相关的研究必需以对“教师个体的认识”这一本体的明确掌握为基础,才可能得到不时深化与突破。本文以“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为参照点,提出“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的概念。并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较为深入的研讨,以期深化我们对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的理解,也为相关的研究提供某些参考。
一、“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内涵
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教师在日常生活、教育教学实践与专业理论学习中,基于对同学发展特征和教育活动规律的主观性认识。而形成的对有关教育的个体性看法。这些看法蕴涵了教师个人的感情与喜好。渗透着教师“无所不在的个人参与。直接影响教师对某个教育现象与教育问题的判断,并进而影响其教育行为的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其内涵:首先,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是教师个体所独有的一些观念群。教师个人教育观念都是教师对教育赋予“我”的解说。同样的内容进入每位教师的理解视野后,每个人对这些内容的解释和运用都不可能完全相同。其次,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有些是经过了严密的思维加工的科学教育观念,主要是那些通过具体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形成的理论认识和在真正的教育实践中通过教师的亲身体验和领悟而总结出的经验认识。有些是从日常生活中习得的朴素教育观念。往往来自于教师所处的社会文化对教育的“习俗性的认识”和教师自己自身的受教育经历。再次,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其实质反映了特定教师对教育问题的价值取向与价值选择,它不但可以指引着教师做出某些教育行为。而且是教师评判他人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的评价规范。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一旦形成。就体现着教师关于“教育应该是怎样”的价值追求。第四,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既可以是有组织、系统化和理论化了的观念体系,也可能是一些零散无序、相互之间没有很大关系,有时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观点的简单集合。最后,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不是—个静态的观念系统或观念集合,而是—个不时变化的动态的过程体系。它总是在不时的变化与形成过程之中。总之,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是“引导教师的一套基于先前生活经验的系统信念。这些生活经验既来自非教学活动,又来自作为通过教学的课程设计、实施结果而发生的经验”。
社会倡议教育理论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特定地域范围内(一般为民族国家或同一文化背景)的人们所一起认可、传达、享有和运用的有关教育的系统化理性认识。相应的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第一,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其实质是一种公共理论,为某类人群所一起拥有。这种理论已经脱离它最初的发生主体而流行于公共领域,某种教育理论成为社会认可并倡议的理论是经过了许多人(包括专业的教育理论工作者、教师甚至社会大众)针对这种理论的原型进行对话的结果。第二,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具有多种存在形态,可以存在于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之中,体现为社会群体的教育言行或大众媒体的教育舆论;也可以存在于专业的教育理优秀论文本中。体现为那些社会主流价值取向所认可的教育理论优秀论文、专著和教师教育的课程;还可以存在于政府与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文件中。体现为教育政策、法规与教育制度等。第三,大多数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已经笼统化和概括化,并不具有一时一事式的对应性和境域性,也正因为如此,它才可能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规律性。第四,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一般具有系统性,通常有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第五,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也是处于不时的变化、发展过程之中,社会宏观环境的变化、教育系统中观环境的变卦或者某些个人微观教育观念的变化都可能会引起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不时重构。
二、“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关系
概言之,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和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各有其独特的内涵、特征与发展规律,但二者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区别与联系相伴相生。因而对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关系可以从区别与联系两个角度来研讨。
1.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区别
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区别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特征不同
从二者不同的内涵可以看出二者各有其特有的特征。可以将其对照比较如下表:http://phys.cersp.com/KCSZ/sGz/LLYJ/200609/1285_2.html
(2)表示形式不同
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可能表示为教师在日常工作中有关教育的各种外在言语和行为,也可能表示为教师能够意识与表达但无法付诸教育行为的观念。还可能表示为能够付诸于教育行为但不能意识与表达的观念;社会倡议教育理论通常以社会群体的教育思想、大众媒体倡议的教育舆论、教育理论工作者在教育专著中提出的教育规律、政府公布的教育政策与法规等形式表示。而且,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的外化载体一般为教师表示出来的言行,也有小局部体现在他们撰写的教育优秀论文或专著中;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则主要以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专著、音像制品等文字和各种符号为存在形式。
(3)存在的意义与作用不同
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体现了教师个体的发明性,同时也表征了教师之间的个体差别性,对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的重视其实际就是对教师个体差别的认可与宽容。对教师个体发明性和差别性的供认使得教育教学多元化和多样化成为可能,这也是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得以不时改善的契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是一定时空范围内的人们对教育问题的共识,体现了对教育的普遍性和相似性的供认,这种对教育问题的一起见解是人们能够采取合作行动的前提,也是一个社会整体的教育事业能够得以维持稳定的保证,并为社会整个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莫定基础。
(4)形成与转变的过程、机制不同
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形成与转变的途径有多种:一是通过教师的亲身经历和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基于教师个人实践的教育观念,这是一种对象性实践的直接经验学习,主要是通过接触、理解和体悟等方式形成个人教育观念;二是通过对现成教育知识和教育理论的学习而形成基于外部理论的教育观念,这是一种学习性实践的“他向学习”。主要是通过比较、考虑获得启发而实现外部教育理论的内化;三是通过对他人经验的观察学习,这虽然也是一种学习性实践的“他向学习”,但主要是通过观察、替代强化和深入考虑来达到个人教育观念的形成;四是通过对自身已有个人教育观念的反思和重构来形成新的个人教育观念,这就是心理学中强调的“元认知过程的学习”,是一种“我向学习”。
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从终极的意义上说都来自于个人教育观念(不只限于教师,还包括其他社会成员的个人教育观念),任何理论的最初形态都是个人认识。当某种个人教育观念脱离其发生主体。借助语言、文字等载体得以传达、流传以后。人们就这种个人教育观念进行对话、协商和研讨。最后达成动态式“博弈均衡”。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理解着这种观念。在这个过程中。个人教育观念就逐渐演变为逾越“个人性”的公共教育理论,并最终因为契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成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可以说,个人教育观念的提升、概括和笼统并在一定社会公共领域内得以供认和传达时,它便转化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需要强调的是,个人教育观念要上升成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必需符合社会发展的特定历史条件,时代和社会大背景是任何理论得以发生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前提。
(5)对教育实践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式不同
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对教育实践发生影响:一是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直接影响教师的教育行为。国内外许多研究证明了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是直接影响教师教育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刘延梅,2002;Chi—chung Lam,1999;Fullan,1991)。二是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息息相关。是促进教师个人发展的丰富多彩的资源。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建设性工具——不只有助于教师理解自身教育教学行为的意义,而且还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身点,是教师教育提高实效的新机制。教师专业发展的优化又进一步影响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效果。可以看出,教师个人教育观念通过直接和间接两条路径来实现对教育实践的影响。
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一般不能直接付诸于具体的教育实践,并且由于理论所固有的笼统性,因而缺乏特定教育情境下的具体可操作性。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作为一种公共教育理论不能对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发生直接影响和发挥具体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否定或轻视。相反,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对于教育实践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往往给予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以宏观规划,提供原则性和方向性的间接指导;而且社会公共的教育理论还是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形成的主要理论背景和“专业语境”。这些都说明了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间接但重大的影响。
2.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联系
区别是相对的,联系才是绝对的。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这种联系和影响主要体现在:
(1)二者可以相互转化
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是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原始雏形”之一。任何公共的教育理论最初都是由个人提出的,这当然也包括教师。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一旦脱离其发生主体以语言或文宇等符号加以传达时,就有可能经过笼统、提炼、概括等成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也是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的“理论源泉”之一。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的形成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对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学习。教师接触到一种公共教育理论并有了了解学习的意愿,进一步体悟。然后针对自身的能力条件和自身所面对的实际教育情境加以具体化运用,在运用之后再进行反思、内化。如此反复,最后形成切合自身实践需要的个人教育观念。
当然,这种对二者相互转化的分析只是理论上的一种诠释。事实上,不是每位教师的任何个人教育观念都可能成为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甚至对大局部教师来说缺少这种机会,也不是所有的社会倡议教育理论都能够成为教师个人教育观念。这种相互转化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另外,实际上教师个人教育观念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针对某位教师而言,很难明确区分出哪些属于他(她)的个人教育观念,哪些又是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二者是互相交织与融合的。而且对于教师个人来说,随着从教时间的增加,这种融合与转化将更加频繁和深化。
(2)二者可以互为补充.一起发挥作用
结合前文的论述。我们可以将教师个人教育观念、社会倡议教育理论以和教育教学实践之间的动态运作关系用图1予以简示。http://phys.cersp.com/KCSZ/sGz/LLYJ/200609/1285_5.html
首先,由于社会倡议教育理论大多属于笼统层面的理论性概括。不针对具体一时一事的教育情境。因而也不具有具体操作性。必需转化为教师个人教育观念才可能对教育教学实践切实发生影响。因而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发挥着中介作用。其次,社会倡议教育理论的形成和应用必需经过一个根据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提出初步设想、讨论协商、严密体系到传达和运用的具体过程。这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这意味着针对于具体的教育实践而言,社会倡议教育理论总是滞后于实践的发展,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却可能即时发挥作用。因为当教师面对新的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时。虽然没有相关的教育理论和类似经验可以借鉴,但教师不可能拒绝对随时变化的教育实践做出反应。于是他们通常根据自身的直觉和已有教育经验采取教育行动,在行动后根据行动效果的反馈做出进一步行动的调整。这样教师在实践教育行动中通过自身主动的摸索和总结,进而不时丰富和升华,逐渐发展形成自身的个人教育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个人教育观念对社会倡议教育理论起着补充作用。
(3)二者可以互相促进,一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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