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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课程意识?课程意识涉和哪些基本要素?如何生成课程意识?这是当前课程改革中需要考虑的基本问题。
课程意识的核心是课程观或“课程哲学”
(一)课程意识和其意义
美国教育家麦克唐纳认为,教育活动系统是由教育目标系统、课程系统、教学系统和管理与评价系统构成的,教师要合理地展开教育活动,需要对四大基本系统形成完整清晰的观念和认识。其中,教师对课程系统的理解与掌握乃至发明的程度,反映了教师的课程意识状况和课程建设能力水平。
课程意识是教师对课程系统的基本认识,是对课程设计与实施的基本反映。它包括对课程实质、结构与功能、特定课程的性质与价值、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的学习活动方式、课程评价,以和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等方面的基本看法、核心理念,以和在课程实施中的指导思想。课程意识实质上就是教师教育行为中隐含的“课程哲学”。是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课程观与方法论。
课程意识意味着“教师即课程”,教师是课程的动态构建者、课程的生成者。课程意识影响着教师的教育理念、对整个教育活动体系的认识与理解、对整个课程系统的认识、理解与处置方式、在教育中的角色乃至在教育中的生活方式。
(二)与课程意识相符合的课程观或“课程哲学”
课程意识的核心是课程观或“课程哲学”。教师课程意识的生成,需要明确课程观的基本问题,其核心是如何对待课程。与课程意识关联最紧密的课程观是生成的课程观。生成的课程观强调三个基本命题:第一,教师是课程的创生者,是课程由静态设计到动态实施并进入同学生活领域的重要要素和设计主体;第二,教师进入课程,时刻以自身的教育知识和教育理解为根据,对预设课程进行改造,教师就是课程自身;第三,课程实施的“创生取向”,教师时刻联系着同学的生活经验和同学生活领域的各种有意义的背景,并以此去改造“给定的知识”。教师要从同学过去经验和未来精神解放的角度来讨论课程,不能局限于系统化的书本知识,而要关照个体作为“具体的活生生的存在”的“生活经验”,因为“人的生活的深刻性只有在独立个体的生活领域中去寻找”,而不能从个体以外去探求。
课程意识的基本构成
(一)主体意识
课程在实质上是一种“反思性实践”。是师生一起参与的,在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下重建意义结构、发明意义的过程。课程意识的基本构成是主体意识,它内在地包括着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第一,同学是课程的主体。同学的实际生活和可能生活是课程的依据,同学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发明着课程。第二,教师是课程的主体。教师既是课程实施的主体,又是课程的发明着和开发者,“教师即课程”,他们必需时刻用自身独有的眼光去理解和体验课程,将自身独特的人生履历和人生体验渗透在课程实施过程之中,并发明出鲜活的经验。
(二)生成意识
课程自身不是静止的、完全预设和不能变卦的。课程可以预设,但其发展价值并不是预设了就能完全实现的。课程内在的价值只有师生在对特定的自然、社会、文化环境的能动作用中才干实现。课程的生成意识,要求教师突出以下基本行为。第一,对预设课程的批判与发明。由于预设的课程是以对同学和社会普遍性研究和一般特征的掌握为基础的,因而,它不可能规定具体情景下的课程实施,其规范也只能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因此,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要对课程目标具体化,对课程内容进行选择、拓展、补充、增删,对学习方式进行发明性设计,甚至对预设课程中不合理的方面进行批判,在批判的基础上重建课程;第二,课程意义的动态生成与重建。任何完善的课程目标和课程价值,都是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动态生成的,而不是预设的。鲜明的课程生成意识要求教师完整地掌握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不同维度的课程目标,注重结合教材和同学实际,对课程目标作精细分解与设计,并时刻关注课程目标的达到程度和同学发展状态。更重要的是,教师要为课程目标的实现不时地对预设课程发明性地进行处置,为同学主动发展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
(三)资源意识
鲜明的课程意识要求教师确立课程资源意识,认识到教材仅仅是课程实施的一种文本性资源,而且教材是可以逾越、可以选择、可以变卦的。教材仅仅是课程的一种重要载体,但不是课程的全部。这就要求教师一是能够发明性地利用教材。在对教材的处置方式上,善于结合同学的实际,联系同学经验和社会实际,紧扣课程规范而不是紧扣教材;二是利用与开发多种课程资源为同学的发展提供多种的发展机会、发展条件、发展时空和发展途径。课程资源开发不只仅是课程设计者的任务,也是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要善于利用并开发各种教材以外的文本性课程资源、非文本性课程资源,为课程价值的实现和同学的发展提供多种可能的平台。
教师课程意识的生成
从理论上说,每个教师都具有自身的课程意识,其教学行为都或明或暗地受到一定课程意识的支配,但问题是是否每个教师都具有鲜明合理的课程意识,是否与当前时代发展的要求相一致。教师鲜明合理的课程意识不是自发发生的,而是自觉生成的。这就需要广大教师:一是要切实转变和逾越以往种种狭隘的课程观,确立整合的课程观、生成的课程观、实践的课程观,完整地掌握课程价值和课程目标,妥善处置课程内容与同学经验、社会与科技发展的关系,用新的课程理念指导自身的教学行为;二是要养成反思性实践能力,把反思性教育实践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进行自我建构教育理念的探索。通过以自我为研究对象的反思,完成对自我教育理念的辩证否定,通过自觉反思,逐步明确课程意识。
来源:(http://www.xhedu.sh.cn)《教育研究》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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