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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工作对政策性、导向性、专业化、信誉度、效能性要求较高,这项工作的高度专业性决定了对督学必须具有较高的要求,以确保督导的质量,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
督学是组成督导队伍的个体,也是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主体,个体的素质决定着整体的效率与质量。作为二七区首批专职责任督学,随着督导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的经历在渐次丰富,我们的专业指向也越来越深入。这一切的提升,源自督导理念的指引。督导理念支配着我们督学的督导行为,我们在不断汲取各种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的过程中,形成一个又一个正确的教育观念,逐步构建起全新且相对稳定的教育观念群,从而不断丰富和拓展自己的教育督导理念。在这样的教育督导理念支撑下,我们能始终以创新精神去从事自己的事业。
当前,教育改革的发展越来越深入,我国教育与国际教育的不断接轨,学校的教育群体在不断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提升。面对日益提速的教育改革,我们专职责任督学必须以更加专业化的知识背景、眼界和经验才能高质量完成督导工作,以督学的督导评估促使学校向政府和上级行政管理机构及家长和社会负责。
行走在专业督导道路上的我们以实现“三个权威”(督导权威、教育权威、法律权威)目标为激励,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为教育事业着想,为学校着想,为孩子着想,为教师着想。宽容学校的每一个过失,期待学校的每一点进步,赞许学校的每一点成功,以此赢得被督导评估者的信任和尊重。在督导过程中切实增强教育督导创新的能力,求大同,存小异,不断打造我们二七督学良好形象,以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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