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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语文《诗两首》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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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诗两首》有关资料
  
  【诗人简介】
  
  1、普希金
  
  普希金(1799~1837),俄国诗人。近代俄罗斯民族文学的奠基人。生于莫斯科一崇尚文学的贵族家庭。童年接受法国家庭教师管教并深受俄罗斯乳母语言的影响。12岁随父赴彼得堡入贵族子弟学校皇村学校,以能诗闻名。1814年写下《皇村回忆》,得到老诗人杰尔查文赞赏,发表第一首诗作《致诗友》。1817年毕业后到外交部任翻译,先后加入“阿尔扎玛斯社”和“绿灯社”,以歌颂自由、抨击专制暴政为主题创作《自由颂》《致恰达耶夫》等诗作,长篇叙事诗《鲁斯兰和柳德米拉》(1817~1820)突破贵族保守文学语言局限,大量运用俄罗斯民间词汇和口语,被认为是俄国文学语言的转变。1820年5月因诗作抨击时政被以调动为名流放南方,途中患病,前往高加索、克里米亚旅行疗养,9月抵基希尼奥夫,1823年调往敖得萨。其间醉心于拜伦作品,与十二月党人过往密切并写下《短剑》(1821)等诗。以当代贵族青年为主人公的叙事诗《高加索的俘虏》(1822)、《茨冈》(1823~1827)描写文明人与自然之女的爱情悲剧。这一时期还创作了叙事诗《强盗兄弟》(1821~1822)、《巴赫切萨拉伊的泪泉》(1821~1823)。1824年8月,因与敖德萨新任总督关系恶化,受陷害被革职放逐到母亲的领地普斯科夫省米哈伊洛夫斯克村接受地方政府、教会和家长的三重监督。1826年9月由沙皇批准返回莫斯科。这一时期普希金潜心研究历史,创作历史剧《鲍里斯·戈都诺夫》(1825)、叙事诗《努林伯爵》(1825)。1828年因长诗《加甫利里亚德》(1821)“亵渎”上帝而受传讯。1830年9月与莫斯科美女冈察罗娃订婚,前往波尔金诺村料理家产,为霍乱所困至12月。此间完成了长篇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叙写贵族青年奥涅金的生活历程,塑造了俄国文学“多余的人”的形象;以普通人生活与情感为题材创作了《别尔金小说集》,创作《吝啬骑士》《莫扎特与萨列金》《石客》等四部小悲剧,写下叙事诗《科洛姆纳的小屋》、大量抒情诗和童话诗;文学史家把这一普希金创作高峰期称为“波尔金诺之秋”。1831年3月,普希金与冈察罗娃结婚,定居彼得堡并重任十等文官。编写《彼得大帝史》时为农民起义领袖普加乔夫所吸引,游访起义故地,1833年10月重返波尔金诺编写《普加乔夫起义史》,并以此为题材开始创作中篇小说《上尉的孩子》。其间写下中篇小说《黑桃皇后》、长篇叙事诗《青铜骑士》、中篇小说《杜布罗夫斯基》以和《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等童话诗。普希金婚后苦于上流社会的应酬,家庭经济紧张,沙皇授予“宫廷侍卫”头衔使他感到屈辱,文学创作减少,受到上层贵族敌视。1837年1月27日与法国贵族逃亡者丹特士决斗负伤,29日辞世。
  
  普希金的文学作品主题切中当时俄国社会重大问题,塑造了“多余的人”“小人物”等俄罗斯文学的典型形象。他的文学风格继承发展了18世纪俄国文学效果,发明性地借鉴了西欧文学的因素,将书面语与口语和谐结合并吸取大量民间语言精华,发明了新的朴素优美的俄罗斯文学语言。他曾先后参与《文学报》《现代人》的兴办工作,留下许多文艺批评著作、政优秀论文和书信。普希金的文学创作结束了俄国文学的落后局面,为俄国19世纪文学的繁荣发明了条件。
  
  (摘自《中国小百科全书·文学与艺术》,团结出版社1995年版)
  
  2、弗罗斯特(李文俊)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二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与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保守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实际,但终究要回到实际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保守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身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保守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弗罗斯特的著名诗集还有《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陆续有新作发表。
  
  (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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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09: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两首诗的另外两种译本】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的时候暂且容忍: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永远向前神往,
  
  尽管生活在阴沉的现在: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即逝,
  
  而那逝去的将变为可爱。
  
  (查良铮译)
  
  没有走的路
  
  金黄的林中有两条岔路,
  
  可惜我作为一名过客,
  
  不能两条都走,我久久迟疑,
  
  极目遥望一条路的去处,
  
  直到它在灌木丛中隐没。
  
  我走了第二条,它也不坏,
  
  而且说不定更加值得,
  
  因为它草多,缺少人踩;
  
  不过这点也难比较出来,
  
  两条路踩的程度相差不多。
  
  那天早晨两条路是一样的,
  
  都撒满落叶,还没踩下足迹。
  
  啊,我把第一条路留待来日!
  
  尽管我明白:路是连着路的,
  
  我怀疑是否还能重返旧地。
  
  此后不论岁月流逝多少,
  
  我提起此事总要伴一声叹息:
  
  两条路在林中分了道,而我呢,
  
  我选了较少人走的一条,
  
  此后的一切都相差千里。
  
  (飞白译)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赏析(伍厚恺)】
  
  人生难免会遭受挫折,有的人会从此萎靡消沉,有的则会因此而怨天尤人。诗人却以丰满的乐观情绪鼓舞我们:“不要悲伤,不要心急!”这种力量来自对未来的信念,因为我们始终要相信“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接着诗人在第二节里表达了“永远向往着未来”的积极人生态度,并描绘了人们在越过坎坷之后再来回顾过去的心情,那时一切艰难困苦都会改变面貌,变得可爱起来。这首诗是普希金人生体验的结晶,他自己就曾屡遭坎坷,被流放、幽禁,最后被阴谋杀害,但他始终不渝地信守着诗中表达的生活原则。
  
  (选自《中同学阅读欣赏文库·外国文学编·诗歌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未选择的路》赏析(伍厚恺)】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外表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一起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出心裁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发明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送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示自身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自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身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震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选自《中同学阅读欣赏文库·外国文学编·诗歌卷》,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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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10:00 | 只看该作者

初一语文《诗两首》《未选择的路》参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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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10:00 | 只看该作者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参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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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10:00 | 只看该作者

  普希金抒情诗的特点
  
  普希金一生写了八百多首抒情诗。内容和形式都异常丰富多彩。普希金在这些抒情诗里抒发了自身对祖国的热爱;歌颂了自由、歌颂了欢乐、友谊和爱情;描写了自然风光;论述了诗人的高尚使命。比方,他少年时代写下的《皇村回忆》一诗就是一篇赞美俄罗斯战胜拿破仑的热烈颂诗。诗人热爱生活,他的诗歌总是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这也是其抒情诗的最大特色。在他的诗中也很善于用大自然的景色来抒发感情。另外诗人认为诗人应该成为先知,他很重视诗人的活动和任务,“用语言把人们的心灵燃亮”。所以他的抒情诗歌总是洋溢着生活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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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10:00 | 只看该作者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赏析
  
  该诗写于1825年,正是诗人流放南俄敖德萨同当地总督发生抵触后,被押送到其父亲的领地米哈伊洛夫斯科耶村幽禁期间所作。从1824年8月至1826年9月,这是一段极为孤独寂寞的生活。面对12月党人起义前后剧烈动荡的社会风云,普希金不只同火热的斗争相隔绝,而且与众多亲密无间的挚友亲朋相分离。幸亏夜晚,有终生挚爱的奶妈相陪伴,讲故事为他消愁解闷;白昼,到集市上去,与质朴的农人为友,和他们谈话,听他们唱歌。孤寂之中,除了读书、写作,邻近庄园奥西波娃一家也给诗人愁闷的幽禁生活带来了一片温馨和慰藉。这首诗就是为奥西波娃15岁的孩子姬姬所写的,题写在她的纪念册上。
  
  普希金自言,要“用诗歌唤起人们善良的感情”,别林斯基也曾说过:“普希金天性是可亲可爱的人,他是诚心诚意愿意向每一个他觉得是‘人’的人伸手的……他内心有着许多赤子似的和善、温良和柔顺的成分。”因而“在普希金的任何感情中永远有一些特别高贵的、温和的、柔情的、馥郁的、优雅的东西。”《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这首诗就典型地体现了这种思想特征。该诗以一个假设句破题,劈头就是一个“假如”,此时26岁的普希金,面对的是一个纯洁的女孩,他宛如一位一帆风顺而又无比温厚的长者,仿佛生怕碰伤这棵稚嫩的幼苗,于是从未来着笔,使用一种带有预言的口吻叮咛、勉励涉世未深的少女,假如出现这种偶然……实际上,这个对于无知的对话者所作的带有推测性假定意义的假说,正是变幻莫测的人生中的一种必定现象,即生活中不可能没悲伤、烦恼,但是你要克制、忍耐,因为还有一个“欢乐的日子”就要来临。这欢乐是针对悲伤而言的,不是现在时,而是属于未来的。紧跟其后,在第二个诗节中,诗人进一步指出,这未来,并非实际生活中,漫漫长夜之后,遥远的明天,而是心灵生活中的未来,这就引出了下面的富有深刻哲理的诗句:“转眼间一切都会过去,/而过去了的,将会变得可亲。”显然,在这里,诗人并未一般地开出常人司空见惯的用时间医治心灵创伤的这贴药方,而是要人面向内心世界,放眼于未来,实行一种自我精神调节法,究其实,这是一种情绪的转换,它可以是在一瞬之间完成,这就是要用希望去救治实际的痛苦。这同现代心理医生的看法可以说是不约而同,然而,普希金终究不是心理学家,而是诗人。他进一步指出,痛苦一旦过去,人就会更加幼稚,对于幼稚的人来说,这过去了的,即便是痛苦,也会成为人生的一段标志,而令人感到无比亲切。坚持对生活的信心,即使在逆境之中,不要陷入绝望而不能自拔,正所谓苍茫人世,短暂人生,期骥美好,追忆亦美好矣,这不正是离群索居、寂寥生涯中,诗人悟出的深刻生活哲理吗?这里没有一丝一毫宿命论的蛛丝马迹,真诚、善良,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加上亲切自然而又热情深沉的语调,诗歌朴素、流畅,言简意深,耐人回味。
  
  与普希金早期引吭高歌赞颂自由,嬉笑怒骂,讽刺权贵,批判专制的抒情诗不同,这首小诗,明显表示出诗人后期抒情诗创作趋向含蓄、富于哲理的特点。用普希金自身的话说:“从1825年开始,他走上了‘实际的诗人’的道路。”这首诗即是一个佐证。
  
  (摘自《古今中外哲理诗鉴赏辞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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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8:10:00 | 只看该作者

  《未选择的路》赏析
  
  这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写于1915年,自问世以来,广为流传,成为美国诗歌中的名篇。
  
  诗人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两条路在黄色的树丛中叉开,一条路蜿蜒地进入丛林榛芜;一条路长满茸茸的绿草。作为过客的“我”在岔路前犹豫、徘徊,因为两条路虽然风格不同,但都美丽、平坦、覆满落叶,以同样的魅力吸引着我,等待着踏践,而“我”只能选择其一。假如仅仅是两条路的选择,诗人也不需迟疑再三,在这里“路”有更深的含义,它象征着人生的旅途,诗人面临的是人生道路的选择,难怪他难以举足。因为无论这种选择是明智还是糊涂,我们都不能回到原来的岔路重新开始。
  
  这首诗揭示了人的一个根本问题──选择。弗罗斯特防止直言这两条路代表着什么,对选择的具体内容没有任何暗示,诗人所要说明的仅仅是选择自身。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在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这个人是弗罗斯特,也是我们。选择是人生经验中的一个方面,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人生就是由无数次选择组成的。同一时刻同样的机遇,我们只能选择其一。当我们沿着自身选定的道路前行时,经常会对那条未选择的路怀着深深的眷恋,假如走那条路又会怎样?也许更奇伟、瑰丽,也许更平凡、暗淡,不论怎样,我们都无法去实践,它成为一个永远难圆的梦。选择的存在决定了生活中具有实际性和可能性两个方面。当一种选择成为实际,必定随同着另一种可能,它们无法互换,因为我们不能返回选择的中国。这是人生无法解决、无法解脱的深层悲剧,所以,作者要发出无奈的“深深叹息”。选择造成无法弥补的差别,幸运与倒霉,快乐与悲痛,希望与渺茫,形成了多姿多彩的人生。
  
  诗人用了象征的手法,通过直觉和戏剧性来传达诗中的哲理,以个别反映一般,以小见大,以近寓远。清新的诗句后面,是诗人对人生深层的思索和叹息。反复阅读,我们可以领会其中的哲理,得到智慧的启迪。
  
  (摘自《古今中外哲理诗鉴赏辞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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