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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项补助 增加教师编制 培训财政埋单
绍兴幼师待遇有保障专业得发展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 通讯员 丁初效)提到学前教育专项补助基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府山幼儿园教师金学青特别激动,她告诉记者:“这项补助我已经领了3年,记得2007年,当我拿到绍兴市政府发放的第一笔学前教育专项补助基金时,不禁热泪盈眶。因为我享受到的不仅是政府的关怀,更是社会对我们民办幼儿园教师群体的尊重。”
学前教育专项基金的发放只是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举措之一。绍兴市教育局局长陈国阳说,近年来,绍兴市把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保障,努力实现幼儿教师的收入逐年增长,队伍日趋稳定。
绍兴市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100%达到省级办园标准,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为此,绍兴市加快建立以“增资、增编、增培训”为主的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在增加工资待遇方面,各区县下大力气提高民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通过推行聘用幼儿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完善县、乡财政和所在村补助制等办法,改善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
绍兴市还于2007年专门设立幼儿教师专项补助经费,2008年起按每年人均5000元的标准对在职民办幼儿教师进行专项补助,逐年提高,至2012年补助额度达到每年人均10000元。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稳定骨干教师队伍,绍兴市近年来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增加公办幼儿教师255人,优先落实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的公办教师编制,并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向各村中心幼儿园选派一名公办编制的骨干幼儿教师,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能力。
绍兴市还十分注重建立幼儿教师培养长效机制,将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幼儿教师培训“零收费”,继续教育“全覆盖”,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据统计,近3年来,绍兴各县(市、区)已培训幼儿园园长1949人,培训幼儿教师18684人。市、区从2007年起,幼儿教师继续教育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由财政全额支付。一年来,市本级幼儿教师资格证持有率已从54%达到80.5%。
《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2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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