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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数学课程资源是指应用于教与学活动中的各种资源。主要包括文本资源——如教科书、教师用书,教与学的辅助用书、教学挂图等;信息技术资源——如网络、数学软件、多媒体光盘等;社会教育资源——如教育与学科专家,图书馆、少年宫、博物馆,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环境与工具——如日常生活环境中的数学信息,用于操作的学具或教具,数学实验室等;生成性资源——如教学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学生的作品、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课堂实录等。
数学教学过程中恰当的使用数学课程资源,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从事数学活动的水平和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质量。教材编写者、教学研究人员、教师和有关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有意识、有目的地开发和利用各种课程资源。
(一)文本资源
关于教科书、教师用书的开发,参见“教材编写建议”。
学生学习辅助用书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和动力,帮助学生理解所学内容,巩固相关技能,开拓数学视野,进而满足他们学习数学的个性化需求。这一类用书的开发不能仅仅着眼于解题活动和技能训练,单纯服务于应试。更重要的,还应当开发多品种、多形式的数学普及类读物,使得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有足够的机会阅读数学、了解数学、欣赏数学。
教师教学辅助用书主要是为了加深教师对于教学内容的理解,加强教师对于学生学习过程的认识,提高教师采用有效教学方法的能力。为此,在编制教学辅助用书时,提倡以研讨数学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为主线,赋予充分的教学实例,注重数学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有机结合,使之成为提高教师专业水准的有效读物。
(二)信息技术资源
信息技术能向学生提供并展示多种类型的资料,包括文字、声音、图象等,并能灵活选择与呈现;可以创设、模拟多种与教学内容适应的情境;能为学生从事数学探究提供重要的工具;可以使得相距千里的个体展开面对面交流。信息技术是从根本上改变数学学习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一,必须充分加以应用。
信息技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需要关注三个方面:
其一,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师从事数学教学实践与研究的辅助性工具。为此,教师可以通过网络查阅资料、下载富有参考价值的实例和课件,并加以改进,使之适用于自身课堂教学;可以根据需要开发音像资料,构建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还可以设计与制作有关的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用于课堂教学活动研究等。
其二,将信息技术作为学生从事数学学习活动的辅助性工具。为此,可以引导学生积极有效地将计算器、计算机用于数学学习活动之中。例如,在探究活动中借助计算器(机)处理复杂数据和图形,发现其中存在的数学规律;使用有效的数学软件绘制图形、呈现抽象对象的直观背景,加深对相关数学内容的理解;通过互联网搜寻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帮助自己形成解决问题的基本策略和方法等。
其三,将计算器等技术作为评价学生数学学习的辅助性工具。为此,应当积极开展基于计算器环境的评价方式与评价工具研究,如哪些试题或评价任务适宜在计算器环境下使用,哪些不适宜,等等。
总之,一切有条件和能够创造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都应积极开发与利用计算机(器)、多媒体、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资源,组织教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发与利用适合自身课堂教学的信息技术资源,以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和评价工具;为学生提供探索复杂问题、多角度理解数学的机会,丰富学生的数学视野,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个体学习的机会,以便于教师为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帮助;为教育条件欠发达地区的学生提供教学指导和智力资源,更有效地吸引和帮助学生进行数学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教学中应有效地使用信息技术资源,发挥其对学习数学的积极作用,减少其对学习数学的消极作用。例如,不应在数学教学过程中简单地将信息技术作为缩短思维过程、加大教学容量的工具;不提倡用计算机上的模拟实验来代替学生能够操作的实践活动;也不提倡利用计算机演示来代替学生的直观想象,弱化学生对数学规律的探索活动。同时,学校之间要加强交流,共享资源,避免相关教学资源的低水平重复,也可以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软件,并根据本学校学生的特点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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