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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体美器材借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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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4 19:5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借用器材必须先填写借单,方能将器材借出
2、 音乐室、画室的器材,桌椅由任课教师填写借单后可以长期借用,一学期完

后清点收回;其他各种器材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3、 借出的易耗器材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不管借出的器材损坏到什么程度,用

完之后都必须交回器材室,否则予以赔偿,耐用器材借出后损坏的必须通过鉴定

,属于正常磨损的按以旧换新,填写出库单,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报损;人为损

坏的按原价的120%赔偿。
4、 音体美器材严禁外借,一经发现按三倍价格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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