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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研究会对农村教育的建议
1.使学校成为农村社区的文化中心
没有农村基础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我国教育的现代化。陶行知反对用浪费的方法普及穷人不需要的“少爷教育”、“小姐教育”、“书呆子教育”,他反对“城市中心”的教育和“洋化教育”,对于今天端正农村教育改革的方向,有很强的警示价值。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建设寄宿制学校是必要的。但必须防止一刀切地过度撤并学校,造成新的流失辍学和“上学难、上学贵”,造成农村学校的“空壳化”。
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加强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学校成为农村社区的文化中心,为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2.改变单一的升学教育模式
陶行知说:“看学校的标准,不是校舍如何,设备如何,乃是学生生活力丰富不丰富。村中荒地开垦了吗?荒山都造林了吗?村道已四通八达了吗?村中人人都能自食其力了吗?村政已经成了村民自有、自治、自享的活动吗?这种活的教育,不是教育界或任何团体能够单独办得成功的。我们要有一个大规模联合,才能希望成功。”
应当认真总结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综合教育改革实行的“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等经验,并在新的形势下深化和发展这一改革。
3.培养在农村留得住、用得上的教师
重视招聘和培养本地生源教师,他们对乡土更有感情,更容易扎根。克服外来教师下乡支教存在的短期行为,建立城乡互动,促进农村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提供外出学习交流机会。要善待代课教师,帮助符合条件的转为公办教师,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妥善安置、补偿不再适合教师工作的老教师。
通过在师范院校深入传播和普及陶行知教育思想,培养一大批有理想、有热情为乡村教育服务的师范生,培养陶行知式的乡村教师和教育家。
4.改变“以县为主”的单一模式,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各地经济差别和财政收入差别十分明显,单一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无法保证大多数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建议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县,分别实行以中央为主、以省为主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全国约有1/3人均财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县财政有能力担负起农村教育的各项支出,可继续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人均财政收入低于全国水平、位于经济较发达省份的县,可考虑实行“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人均财政低于全国水平的县,又位于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应采取“以国家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承担这些地方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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