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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责任胜于能力——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讲座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5-1-24 22:12
标题: 责任胜于能力——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讲座
引入: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
(1)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3)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4)2013年10月8日,在乌鲁木齐一学生从一小区高层跳楼,当场身亡; 10月30日,四川成都师范附属小学五年级某班的10岁男孩从30楼坠亡。
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让我们不断清楚地看到:安全,是一个无比沉重且必须面对的亘古不变的命题。
一位即将离任的老校长对继任者忠告:学生今天学不好,还有明天;小学学不好,还有中学;中学学不好,还有社会。可要是人没有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学校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康,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政府和学校的形象。全力以赴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推不掉的法律责任
(一) 教育法;(二) 义务教育法;(三) 未成年保护法;(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举例:《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
二、职业要求
(一)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
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2012年颁布的《小学教师标准》:部分内容
6. 关爱小学生,重视小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 尊重小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小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小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小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小学生。
19.了解关于小学生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0.了解不同年龄及有特殊需要的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掌握保护和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21.了解不同年龄小学生学习的特点,掌握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知识23.了解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24.了解小学生安全防护的知识,掌握针对小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法。
45. 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46. 鉴别小学生行为和思想动向,用科学的方法防止和有效矫正不良行为。







三、安全事故,预防为主。
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人海恩研究提出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事故苗头)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美国上尉墨菲提出墨菲定律——只要存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它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
海恩法则和墨菲定律告诉我们,每一起技术服务质量安全和恶性案件发生之前都存在大量的事故隐患和苗头,只是我们没有给予高度重视,甚至对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习以为常。
四、我们的要求
(一)课堂安全六必须
1.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 ;铃响进教室 ;不提前下课; 自习课有教师监管 ;不得缺课。
2.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实施教学调课、更改教学计划须经许可。   
3.必须确保每名学生不脱离监控视野。
4.必须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未到课学生。
5.必须妥善处置课堂发生的事故并向相关人员通报。包括(学生要上厕所;有人来找学生;学生自行离开;课堂发生冲突;学生突发疾病;违纪学生处置)
6.体育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①课前检查,确保设施无隐患;
②严格按计划教学;
③注重对学生进行衣装检查;
④准备活动要充分;
⑤动作示范要到位,安全要领要强调;
⑥学生完成动作时,要有必要的保护;
⑦所有学生应在教师监控视野范围;
⑧合理使用学生搬运体育器械。
•        注意学生特异体质、特殊疾病、特殊日期
•        注意学生完成动作的差异性
•        完成较为危险的动作要注意防范
•        学生受伤或有受伤可能切记要进行救治
•        注意不要对学生进行体罚
•        自由活动尽量不要安排对抗性较强的活动
(二)课间管理 “四化”
1、课间内容规程化:明确课间内容;禁止各类不安全行为;合理安排时间; 形成课间纪律.
2、课间教育经常化:让每个学生知晓课间应该做的事情;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课间教育;学校发生课间事故要及时警示。
3、教师巡视常态化:制定教师巡视计划;在课间重要场所进行巡视;坚持经常不得缺位。
4.课间管理规则化:公平公正执行课间纪律; 严格处理课间不安全行为; 必要时可通知家长。
(三)学生行为管理
1.制定纪律(课堂纪律;课间纪律;活动纪律;生活纪律;班级纪律;学校纪律  行为规范)
2.执行纪律。纪律的执行者要坚持以教育为目的,尊重和平等对待每一 名当事学生,保证纪律执行的公平和公正性,防止因纪律执行不当而导致学生不满或出现更不安全的行为。
3.慎重处置。(打架斗殴;欺负弱小;语言攻击;敲诈勒索;偷窃财物;破坏公物;网吧上网;早恋行为;经常违纪;装饰打扮;纠纷矛盾;心理问题)
……
五、学生权益
(一)未成年人在学校应该享有的权利 :
1. 受教育权;2. 生命权;3. 身体权;4. 健康权;5. 身体自由权;6. 内心自由权;7. 肖像权;8. 名誉权;9. 隐私权;10.有生活获得照顾权;11.财产的管理保护权;12.独立财产权;13.拒绝不合理劳动权;14.荣誉权;15.著作权;16.平等对待权。
(二)侵权行为
1.侮辱:是指以言行侮弄羞辱别人,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讽刺;挖苦;辱骂;刁难;羞辱;孤立;当众指责)。
2.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打肉体;罚站;罚跑;罚跪;罚面壁;罚体力劳动;用东西故意砸学生;饥锇;学生自打或互打;禁上厕所)。
3.变相体罚:是变相体罚者不直接接触被体罚者的身体,而是通过其他渠道或途径对被变相体罚者的一种惩罚(罚抄作业;  罚做值日;打扫卫生;威胁;呵斥;恐吓;责斥)。
一切事故皆可预防。
——杜邦公司
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荀子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为学生提供积极、安全的学习环境,确保学校平安和谐。
六、学校安全标准
1.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物理环境 ;
2.把积极的安全理念告诉学生 ,纠正其不安全行为和养成安全行为;
3.尊重和平等对待学生 ,保持学生积极健康的心态 ;
4.形成责任共同体,把安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上;
5.时刻保护学生的身心不受侵害;
6.将安全贯穿在学校每个管理细节中;
7.建立保障机制,充分应对学校安全危机;
8.协调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学校安全。
七、形成学校安全责任共同体









生命不保   何谈教育














责 任 胜 于 能 力
——学校安全工作讲座










鱼晓贤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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