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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美文听读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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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57、难以想象的抉择
巴尼.罗伯格是美国缅因州的一个伐木工人。一天早晨,巴尼象平时一样驾着吉普车去森林干活。由于下过一场暴雨,路上到处坑坑洼洼。好不容易把车开到路的尽头。他走下车,拿了斧子和电锯,朝着林子深处又走了大约两英里路。
巴尼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树木,决定把一棵直经超过两英尺的松树锯倒。出人意料的是:松树倒下时,上端猛的撞在附近的一棵大树上,一下子松树弯成了一张弓,旋即又反弹回来,重重地压在巴尼的右腿上。
剧烈的疼痛使巴尼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但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做的事是保持清醒。他试图把腿抽回来,可是办不到。腿给压得死死的,一点也动弹不得。巴尼很清楚,要是等到同伴们下工后发现他不见了再来找他的话,很可能会因流血过多而死去。他只能靠自己了。
巴尼拿起手边的斧子,狠命朝树身砍去\\。可是,由于用力过猛,砍了三四下后,斧子柄便断了。巴尼觉得自己真的什么都完了。他喘了口气,朝四周望了望。还好,电锯就在不远处躺着。他用手里的断斧柄,一点一点地拨动着电锯,把它移到自己手够得着的地方,然后拿起电锯开始锯树。但他发现,//由于倒下的松树呈45度角,巨大的压力随时会把锯条卡住,如果电锯出了故障,那么他只能束手待毙了。左思右想,巴尼终于认定,只有唯一一条路可走了。他狠了狠心,拿起电锯,对准自己的右腿,进行截肢……
巴尼把断腿简单包扎了一下,他决定爬回去。一路上巴尼忍着剧痛,一寸一寸地爬着;他一次次地昏迷过去,又一次次地苏醒过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活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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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58、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它有脚啊他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象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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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59、美国历史上的西红柿案件
……西红柿怎样从南美州来到欧洲,传说不一。有人说,在1554年左右,有一位名叫俄罗拉答利的英国公爵到南美州旅行,见到这种色艳形美的佳果,将之带回大不列颠,作为礼物献给伊丽莎白女王种植在英王的御花园中。因此西红柿曾作为一种观赏植物,被称为“爱情苹果”。
虽称“爱情苹果”,并没有人敢吃它,因为它同有毒的颠茄和曼佗罗有很近的亲缘关系,本身又有一股臭味,人们常警告那些嘴馋者不可误食,所以在一段长时间内无人敢问津。最早敢于吃西红柿的,据说是一位名叫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的人,他站在法庭前的台阶上当众吃了一个,从而使西红柿成了食品的一员。此事发生在大约一百年前。
1895年,英国商人从西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按美国当时的法律,输入水果是免交进口税的,而进口蔬菜则必须缴纳10%的关税。纽约港的关税官认定西红柿是蔬菜。理由是:它要进入厨房,经过烹制,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商人则认为应属水果,据理力争:西红柿有丰富的果汁,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它又可以生食,同一般蔬菜也不一样,形状色泽也都应当属于水果范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只好把它作为被告,送进美国高等法院,接受审判。
经过审理,法院一致判决:“正象黄瓜、大豆和豌豆一样,西红柿是一种蔓生的果实。在人们通常的谈论中总是把它和种植在菜园中的马铃薯、胡萝卜等一样作为饭菜用;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从此,西红柿才法定为蔬菜,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第一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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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0:53:00 | 只看该作者
60、第一次
马路旁的行人道比马路要整整高出一个台阶,而他简直还没满一周岁。
他长着两条细弱的小腿,此刻这两条小腿却怎么也不听使唤,老是哆哆嗦嗦地……但两条腿的主人——小男孩想从马路上登上人行道的愿望却十分强烈,而且信心十足。
瞧,那只穿着好看袜子的小腿已经抬了起来,踩在了人行道的边沿上,但孩子还没有下定决心登上第二只脚,有那么一会儿他就那么站着:一只脚在人行道上,而另一只脚还在原处没动。
然而小孩又收回了跨出去的那一步,他似乎在积蓄力量,小男孩就这么站着,既不前进也不后退,只是固执地注视着自己的前方。
“还小呢,刚刚能走路,就能跨台阶?”路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啧了啧嘴说,“做大人的要帮他一把。”
而孩子的妈妈并没有伸出手去,只是微笑着鼓励说:   “自己上,小乖乖,自己上。”
小脚又一次地踏上了人行道,另一只脚也费力地提到了空中,这回可真是憋足了劲。
“加油!加油!”旁边的小姑娘喊着。
终于两只脚都站到人行道上去了,这也许是孩子一生中拿下的第一个高地,小胖脸同时绽开了笑容——了不起的胜利!
“好一个登山者!”胡子爷爷幽默地说,他摸摸孩子的头,“一开头总是困难的,但现在总算对付过去了。乖孩子,祝你永远向新的高度进军!”
人生会有多少个第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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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60、第一次
马路旁的行人道比马路要整整高出一个台阶,而他简直还没满一周岁。
他长着两条细弱的小腿,此刻这两条小腿却怎么也不听使唤,老是哆哆嗦嗦地……但两条腿的主人——小男孩想从马路上登上人行道的愿望却十分强烈,而且信心十足。
瞧,那只穿着好看袜子的小腿已经抬了起来,踩在了人行道的边沿上,但孩子还没有下定决心登上第二只脚,有那么一会儿他就那么站着:一只脚在人行道上,而另一只脚还在原处没动。
然而小孩又收回了跨出去的那一步,他似乎在积蓄力量,小男孩就这么站着,既不前进也不后退,只是固执地注视着自己的前方。
“还小呢,刚刚能走路,就能跨台阶?”路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啧了啧嘴说,“做大人的要帮他一把。”
而孩子的妈妈并没有伸出手去,只是微笑着鼓励说:   “自己上,小乖乖,自己上。”
小脚又一次地踏上了人行道,另一只脚也费力地提到了空中,这回可真是憋足了劲。
“加油!加油!”旁边的小姑娘喊着。
终于两只脚都站到人行道上去了,这也许是孩子一生中拿下的第一个高地,小胖脸同时绽开了笑容——了不起的胜利!
“好一个登山者!”胡子爷爷幽默地说,他摸摸孩子的头,“一开头总是困难的,但现在总算对付过去了。乖孩子,祝你永远向新的高度进军!”
人生会有多少个第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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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赤兔之死(南京13中 蒋昕捷)
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关羽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为孙权所害。其坐骑赤兔马为孙权赐予马忠。
一日,马忠上表:赤兔马绝食数日,不久将亡。孙权大惊,急访江东名士伯喜。此人乃伯乐之后,人言其精通马语。
马忠引伯喜回府,至槽间,但见赤兔马伏于地,哀嘶不止。众人不解,惟伯喜知之。伯喜遣散诸人,抚其背叹道:“昔日曹操做《龟虽寿》,‘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吾深知君念关将军之恩,欲从之于地下。然当日吕奉先白门楼殒命,亦未见君如此相依,为何今日这等轻生,岂不负君千里之志哉?”
赤兔马哀嘶一声,叹道:“予尝闻,‘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今幸遇先生,吾可将肺腑之言相告。吾生于西凉,后为董卓所获,此人飞扬跋扈,杀少帝,卧龙床,实为汉贼,吾深恨之。”
伯喜点头,曰:“后闻李儒献计,将君赠予吕布,吕布乃天下第一勇将,众皆言,‘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想来当不负君之志也。”
赤兔马叹曰:“公言差矣。吕布此人最是无信,为荣华而杀丁原,为美色而刺董卓,投刘备而夺其徐州,结袁术而斩其婚使。‘人无信不立’,与此等无诚信之人齐名,实为吾平生之大耻!后吾归于曹操,其手下虽猛将如云,却无人可称英雄。吾恐今生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后曹操将吾赠予关将军;吾曾于虎牢关前见其武勇,白门楼上见其恩义,仰慕已久。关将军见吾亦大喜,拜谢曹操。操问何故如此,关将军答曰:‘吾知此马日行千里,今幸得之,他日若知兄长下落,可一日而得见矣。’其人诚信如此。常言道:‘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质高。’吾敢不以死相报乎?”
伯喜闻之,叹曰:“人皆言关将军乃诚信之士,今日所闻,果真如此。”
赤兔马泣曰:“吾尝慕不食周粟之伯夷、叔齐之高义。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竹可破而不可毁其节。士为知己而死,人因诚信而存,吾安肯食吴粟而苟活于世间?”言罢,伏地而亡。
伯喜放声痛哭,曰:“物犹如此,人何以堪?”后奏于孙权。权闻之亦泣:“吾不知云长诚信如此,今此忠义之士为吾所害,吾有何面目见天下苍生?”
后孙权传旨,将关羽父子并赤兔马厚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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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千年的呼唤(吴中区浦庄中学  徐娟娟)
它曾是千年前的儒学大师发自肺腑的呐喊,它曾在勾心斗争、尔虞我诈中变得不名一文。它曾是无数饱学之士终生恪守的行为规范,它曾是阴险狡诈之辈赖以飞黄腾达的外衣。它太简单,简单得连牙牙学语的孩童都能叫出它的名字;它又太复杂,复杂得让有些人将它遗失得无影无踪,无怨无悔。
它,就是诚信。
有了它,才有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承诺;才有了五关之前“赤兔胭脂兽”的一骑绝尘,才有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丰功伟绩。因为诚信,“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的宋江才能坐上聚义厅的头把交椅,将替天行道的大旗扯得迎风飘扬。因为诚信,平遥小城诞生出来的“日升昌”,才将分号开遍大江南北,将半个中国的财富汇集一堂。同样是因为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诚信之约,嘉兴南湖的微波,井冈山头的星火终于汇成了滔天巨浪,熊熊烈火。席卷了古老的神州大地,使一个年青的政党走过了八十载的漫漫征程。
然而,历史不会忘记,在一次次烈火硝烟中,在一场场血雨腥风下,诚信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无可奈何……
宋襄公追求诚信,可在群雄逐鹿,弱肉强食的战国,靠诚信他屡战屡败,在失利与孤独中无力回天,忧愤而死;宋江追求诚信,为了它,他率领108名好汉接受了朝廷的招安,直到长江水荡涤着张顺的碧血,蓼儿洼埋下李逵的冤魂,这份忠贞,至死不渝,留下的只是无数仁人志士的扼腕叹息。终于,苏州才子金圣叹背弃了这条路,他的一个大手笔,腰折了宣扬忠孝节义的教科书。也许从那时起,诚信开始摆脱了封建枷锁的桎梏,一种崭新的人文精神开始悠然自立。
当一场春风吹遍大江两岸,中国开始敞开胸怀迎接八面来风,我们蓦然发现,时代已经赋予了诚信以新的内涵,它变得独立了,坚实了。在它的指引下,莱茵河畔,荡起了滚滚的“海尔”潮;联合国的讲坛上,开始有了中国人字正腔圆的“呐喊”。就在昨天,中国的“入世”问题取得重大进展。站在世纪潮头,我坚信,新世纪的中国将以诚信、务实的形象,傲然挺立于世界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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