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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美文听读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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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你偷走你的今天了吗?(吕游)
随着日子一天天悄然流逝,我突然省悟到:过去的每一天都是逐渐逝去的“今天”,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即将到来的“今天”。我们的日子原来都是无数个“今天”:昨天是过去的今天,今天是今天的今天,明天是未来的今天。
昨天、前天、大前天、大大前天……曾经是“今天”;明天、后天、大后天、大大后天……也很快会变成“今天”。今天,对昨天来说是明天,对明天来说又是昨天。拥抱今天,就等于拥抱明天;丢弃今天,不仅等于丢弃明天,同时也把昨天一起丢弃了。
今天再美好,今天再沮丧,今天再快乐,今天再悲伤,别人也无法分享或分担,因为这是你自己的“今天”。人人都有“今天”,但人人的“今天”都不相同。别人的今天代替不了你的今天,你的今天却胜过无数个别人的“今天”。
今天最珍贵,今天也最容易失去。丢弃一个“今天”,你会说不要紧,还有下一个“今天”;丢弃又一个“今天”,你仍会说还有下一个“今天”,因为你总觉得以后还会有无数个“今天”。可是,今天过去了,就再也不会有“今天”了。虽然以后还会有许许多多个今天,但那已经不是今天的那个“今天”了。
一个人的“今天”并不是很多,即使按80岁计算,也还不到3万个。你今天倒进酒杯里一个,明天泡在浴缸里一个,后天又用车轮压扁一个……直到你的最后一个“今天”不可阻挡地到来时,你才痛哭才懊悔,可那已经太迟了。千万个“今天”你不能把它变成金子,最后一个“今天”只能化作掩埋你的尘埃。
人们常常好计算自己的财富,却很少有人计算自己的“今天”。殊不知,今天就是财富 ,财富却买不来“今天”。财富失去明天还可以挣回,今天失去明天不再有“今天” 。
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后天推大后天……推来推去,你除了把自己许许多多本可以属于美好的“今天”推成了空白,还能推掉些什么呢?
“今天”不会被别人偷走,也不会被什么窃去,偷走它、丢失它的恰恰是你自己。用后悔、埋怨来对待今天,你等于又失去了一个今天。
“今天”是存折,今天不存上钱,明天怎会得到利息;“今天”是种子,今天不种下它,明天怎会开花结果;“今天”是约会,今天不播撒爱,明天怎会收获幸福;“今天”是母亲,今天不怀孕,明天怎会诞生一个新的生命?
今天再美好的希望,虽然也要到明天才能实现,可希望的幼苗必须今天将它栽下。否则,希望再美好,明天收获的也只能是失望。
“今天”虽平凡,可它却是一块块金砖,垫高了你的明天;“今天”虽普通,可它却是一条条小溪,聚满了你的明天;“今天”虽不起眼,可它却是一簇簇篝火,染红了你的明天……
昨天再美好,但是已经过去;明天再绚丽,但是还没到来。一个今天胜过三个昨天,三个明天不如一个今天。一个美好的今天更是胜过许多个美好的昨天或明天。
把昨天、今天、明天一起放在天平上,今天最重;你、我、他的“今天”,前一个与后一个“今天”,却有重有轻。“今天”两个字虽然简单,但足够你书写一生。把一生中的每一天都当作“今天”的人,相信他的每一天都会成为“金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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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人在风中(刘心武)
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飘然而至,来拜访我。我想起她的祖父,当年待我极好,却已去世八九年了,心中不禁泛起阵阵追思与惆怅。她来,是为了征集纪念她祖父的文章,以便收进就要出版的她祖父的一种文集里,作为附录。她的谈吐倒颇得体,但跟她谈话时,总不能不望着她,就算不去推敲她的服装,可她那脚上所穿的松糕鞋,也使我越来越感到别扭。事情谈得差不多了,她随便问到我的健康,我忍不住借题发挥说:“生理上没有大问题,心理上问题多多。也许是我老了吧,比如说,像你这样的打扮,是为了俏,还是为了‘酷’,总欣赏不来。我也知道,这是一种时尚。可你为什么就非得让时尚裹着走呢?”
少女听了我的批评,依然微笑着,客气地说:“时尚是风。无论迎风还是逆风,人总免不了在风中生活。”少女告辞而去,剩下我独自倚在沙发上出神。本想“三娘教子”,没想到却成了“子教三娘”。
几天后整理衣橱,忽然在最底下,发现了几条旧裤子。一条毛蓝布的裤子,是40年代我最心爱的,那种蓝颜色与那种质地的裤子现在已经绝迹;它的裤腿中前部已经磨得灰白,腰围也绝对不能容下当下的我。可是我为什么一下没有遗弃它?它使我回想起羞涩的初恋,同时,它也见证着我生命在那一阶段里所沐浴过的世俗之风。一条还是八成新的军绿裤,腰围很肥,并不符合30年前我还很苗条的身材,我回想起,那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到手的。那时“国防绿”的军帽、军服、军裤乃至军用水壶,都强劲风行,我怎能置身那审美潮流之外?还有两条喇叭裤,是20年前,在一种昂奋的心情里置备的;那时我已经38岁,却沉浸在“青年作家”的溢美之词里,记得还曾穿着喇叭开度极为夸张的那一条,大摇大摆地去拜访过那位提携我的前辈,也就是如今穿松糕鞋来我家,征集我对他的感念的那位妙龄女郎的祖父;仔细回忆时,那前辈喇叭裤的眼神,凸现着诧异与不快,重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只是,当时他大概忍住了涌到嘴边的批评,没有就此吱声。
人在风中。风来不可抗拒,有时也毋庸抗拒。风有成因。风既起,风便有风的道理。有时也无所谓道理。风就是风,它来了,也就预示着它将去。凝固的东西就不是风。风总是多变的,风既看得见,也看不见。预报要来的风,可能总也没来。没预料到的风,却会突然降临。风是单纯的、轻飘的,却又是诡谲的、沉重的。人有时应该顺风而行,有时应该逆风而抗。像穿着打扮,饮食习惯,兴趣爱好,在这些俗世生活的一般范畴里,顺风追风,不但无可责备,甚或还有助于提升生活情趣,对年轻的生命来说,更可能是多余精力的良性宣泄。有的风,属于刚升起的太阳;有的风,专与夕阳作伴。好风,给人生带来活力;恶风,给人生带来灾难。像我这样经风多多的人,对妙龄人提出些警惕恶风的忠告,是一种关爱,也算是一种责任吧。但不能有那样的盲目自信,即认定自己的眼光判断总是对的。有的风,其实无所谓好和恶,只不过是一阵风,让它吹过去就是了。于是又想起了我衣柜底层的喇叭裤,我为什么再不穿它?接着又想起了那老前辈的眼光,以及他的终于并没有为喇叭裤吱声。无论前辈,还是妙龄青年,他们对风的态度,都有值得我一再深思体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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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01:00 | 只看该作者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王小波)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
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分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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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01:00 | 只看该作者
儿行千里(范春歌)
我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一门,一心直奔目的地。
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
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里没有打晃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岸的亚非国家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有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迈入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儿行千里母担忧。行者在路上,亲人最担扰的莫过于他的安全。深明这一点,在路上报喜不报忧成为我最珍视的经验。
有时,再坚强的儿女在母亲面前也无法扮演坚强。因为,她是世界上最疼你的那个人啊!母亲在电话那端没有落泪,她以超乎寻常的镇定提示我如何注意安全如何寻求中国大使馆的支持。
有时,再脆弱的母亲在儿女面前也要守住坚强。因为,她是世上最疼你的那个人。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了顶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在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一个平安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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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01:00 | 只看该作者
故乡在远方(张抗抗)
19岁那年我离开了杭州城。水光潋滟、山色空漾的西子湖畔是我的出生地。离杭州100里水路的江南小镇洛舍是我的外婆家。
然而,我只是杭州的一个过客,我的祖籍在广东新会。我长到30岁时,才同我的父母一起回过广东老家。老家有翡翠般的小河、密密的甘蔗林和神秘幽静的榕树岛。夕阳西下时,我看见大翅长脖的白鹤灰鹤急急盘旋回巢,巨大的榕树林上空遮天蔽日,鸟声盈盈,那就是闻名于世的小鸟天堂。新会县是葵乡,小河碧绿的水波上,一串串细长的小船满载清香弥漫的葵叶,沉甸甸贴水而行,悠悠远去……
但老家于我,却已无故园的感觉。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我也并不真正认识一个人。我甚至说不出一句完整地道的家乡方言。我和我早年离家的父亲,犹如被放逐的弃儿,在陌生的乡音里,茫然寻找辨别着这块土地残留给自己的根性。
梦中常常出现的是江南的荷池莲塘,春天嫩绿的桑树地里透紫酸甜的桑葚儿,秋天金黄璀璨的柚子,冬天过年时挂满厅堂的酱肉粽子鱼干,还有一锅喷香喷香的煮芋艿……
暑假寒假,坐小火轮去洛舍镇外婆家。镇东头有一座大石桥,夏天时许多光屁股的孩子,从桥墩上往河里跳水,那小河连着烟波浩淼的洛舍漾,我曾经在桥下淘米,竹编的淘箩湿淋淋从水里拎起,珍珠般的白米上扑扑蹦跳着一条小鱼儿……
我究竟来自何方?
更多的时候,我会凝神默想那遥远的冰雪之地,想起笼罩在幽蓝色雾霭中的小兴安岭群山。踏着没膝深的雪地进山去,灌木林里尚未封冻的山泉一路丁咚欢歌,偶有暖泉顺坡溢流,便把低洼地的塔头墩子水晶一般封存,可窥见冰层下碧玉般的青草。山里无风的日子,静谧的柞树林中轻轻漫漫地飘着小清雪,落在头巾上,不化,一会儿就亮晶晶地披了一肩,是雪女王送来的礼物。如闭上眼睛,能听见雪花亲吻着树叶的声音。那是我21岁的生命中,第一次发现原来落雪有声,如桑蚕啜叶、婴童吮乳,声声有情。
那时住帐篷,炉筒一夜夜燃着粗壮的大木棒,隆隆如森林火车如楞场的牵引拖拉机轰响。时时还夹着山脚下传来的咔咔冰崩声……山林里的早晨宁静而妩媚,坡上的林梢一抹玫瑰红,淡紫色的炊烟缠绵缭绕,门前的白雪地上,又印上了夜里悄悄来过的不知名的小动物一条条丝带般的脚印儿,细细辨认,如梅花如柳梢亦如一个个问号,清晰又杂乱地蜿蜒于雪原,消失于密林深处……
我19岁便离开了我的出生地杭州城,走向遥远而寒冷的北大荒。
那时我曾日夜思念我的西湖,我的故园在温暖的南方。
但现在我知道,我已没有了故乡。我们总是在走,一边走一边播撒着全世界都能生长的种子。我们随遇而安,落地生根,既来则定、四海为家。我们像一群新时代的游牧民族,一群永无归宿的流浪移民。也许我走过了太多的地方,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
然而在城市闷热窒息的夏日里,我仍时时想起北方的原野,那融进了我们青春血汗的土地。那时的空气透明,风也透明,那里的一切粗犷而质朴。20年的日月就把我这样一个纤弱的江南女子磨砺得柔韧而坚实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也许还会继续流浪,在这极大又极小的世界上,寻觅着、创造着自己精神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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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01:00 | 只看该作者
为自己埋单(红湖)
毕业于名牌大学艺术系的我。在一系列漫长艰辛的应聘中,击败了所有的对手,来到这所中国人少得被称作“外国人”的意大利独资装潢设计公司,成为设计部的一名员工。
上班第一天,一个栗色长发的外籍女孩子很明媚地冲我微笑:“嗨,我是Marla。先来杯咖啡怎么样?”什么,“麻辣”?我看着她,忙不迭地打招呼:“你好,我是阿楠。”她歪着头望着我,等待什么似的停顿了十几秒钟,见我没有更多的反应,转身走向格子间尽头的咖啡机。不一会儿,她端着一杯热腾腾的咖啡从我面前走过。奇怪,这位“麻辣”小姐不是问我要不要咖啡吗?
我好奇地走到咖啡机前,发现上面贴了一个说明——投入10美分硬币,您将品尝到纯正的蓝山咖啡。10美分,还不足人民币一元钱。这个“麻辣”小姐不会为了区区一元钱而舍不得给我买一杯吧?
一个多小时后,Marla又探过头:“楠,想喝一杯咖啡吗?”我正忙着手头上的事,便头也没抬,随口应了声:“好啊!”可10多分钟过去了,我发现这个意大利女子正津津有味地品尝咖啡,似乎完全忘记了她的问话。注意到我诧异的表情,她一扬眉毛:“你真的要喝咖啡吗?”我这才恍然大悟,赶忙摸出一枚10美分的硬币递过去。一分钟之内,咖啡摆在了我面前。
有来无往非礼也。下班前,我也问“麻辣”小姐:“Marla,要咖啡吗?”她递过来硬币:“有劳了!”我一边啜饮,一边注意到,这里每个人喝咖啡都是自己付费,虽然仅仅只有10美分,却没有一个人提出代付或者请客。
不久,在这奇怪得有些冷漠的环境中,我终于联系上了第一位客户。无奈他是一位从小在日本长大的先生,不会讲英文,而我的日文又太差,沟通很成问题,只好求助于其他人。设计部除了“麻辣”小姐,还有一位同事可以用日文进行对话。那位同事的手头已经有两个客户在谈,自然要烦劳“麻辣”小姐了。“麻辣”小姐看了一下客户的情况,湖水色的眼睛眨也不眨,却非常认真地问我:“楠,你想好了吗?”
我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将单子拱手让人。“麻辣”小姐开始事无巨细地进行前期沟通,我则忙着自己的事情,等待她将情况处理好之后,由我来进行进一步规划。当我开始忐忑不安地时候,客户的电话、传真和E-mail已经陆续转移到了“麻辣”小姐那里,而计算机里所有关于这个客户的数据,也都被“麻辣”小姐严密封锁。这可是我的第一笔单!我急了,忍不住吼:“Marla,你怎么抢我的户客!”“麻辣”小姐放下手中的报表,不慌不忙地说:“楠,当初是你请我接手的,怎么称得上是抢呢?你的学识不足,没办法把握这个机会,请不要把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在这里买一杯咖啡都需要你亲自付费的。”
我把牙咬得咯咯响,却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来。的确,我的日文达不到接下那份单子的程度。坐享其成一杯咖啡都不可能,何况几十万元的客户订单。没有人会为你的人生埋单。
半月之后,清扬房产的瞿总过来参观。清扬房产是设计部最大的客户之一,一旦和清扬签下它名下楼盘的设计以及装潢合同,全公司至少半年内衣食无忧。这个项目一直由“麻辣”小姐负责。临近签约的日子,对方还是放心不下,提出要过来看看。设计部严阵以待,负责全程陪同客户、解答疑问的“麻辣”小姐更是全副武装。
路过行政部的时候,一位中年男士的叫嚷声吸引了瞿总的目光。我一惊,正是我负责的客户刘先生。那是一笔不大的单子,他认为我为他作出的设计报价有水分,多了几千元。宾主尽欢之际,却突然发生这种事情,场面顿时陷入尴尬的寂静。
若是以前,我绝不会开口,挨过去再说。而这一次,当着重要客户的面,我站了出来,只要是我的错误,就不能等待和回避。“刘先生,先请坐下,我和您一起再核算一下,可以吗?”花了大约15分钟的时间核算,瞿总一直站在旁边仔细观看。原来,是刘先生误加了一份工时费。找出问题的症结之后,刘先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连连道歉说:我这笔小单子耽误你接待大客户了。
我站起身,非常诚恳地对刘先生说:“没关系,对我们公司来说,客户带来的效益可能有大小之分,但是在公司的眼里,每一位客户都是值得尊敬的。所以,就算有瞿总这样重要的客户在场,我们也不能停止为一位普通客户的服务。而且,每分钱都应该算得明明白白,既是对客户负责,也是为自己和公司负责。”
听到这里,瞿总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微笑着对经理说:“看来,我们是一定要合作的了!”于是,当天下午双方就举行了签字仪式。
下班前,经理把我和“麻辣”小姐一起叫进了办公室,希望我们能合作完成这笔单子的设计任务。“看到阿楠勇敢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把这一仗赢得漂漂亮亮!”其实,我只是为自己的事情埋单,却意外地得到了上司的赏识。
走出经理室,我来到咖啡机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上面的小贴签换了——您真的想喝一杯咖啡吗?请您为自己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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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01:00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自己丢了自己(游宇明)
苏格拉底风烛残年之际,自知不久于人世,很想点化一下学问很不错却缺乏自信的助手。他把助手叫到床前说:
“我的蜡所剩不多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助手赶忙说,“您的思想光辉一定要很好地传承下去……”
“可是,”苏格拉底不慌不忙地说,“我需要一位最优秀的承传者,他不仅要有相当的智慧,还得有充分的信心、非凡的勇气……这样的人选直到目前我还未见到,你帮我寻找和发掘一位好吗?”
“好的,”助手说,“我一定竭尽全力寻找,决不辜负您的信任和栽培。”
那位助手说到做到,他不辞劳苦地为寻找苏格拉底事业的继承人奔波着。可是,他找来的人却一个个被苏格拉底婉言谢绝了。有一天,当那位助手再次无功而返,病入膏肓的苏格拉底硬撑着坐起来,抚着那位助手的肩膀说:“真是辛苦你了,不过,你找来的那些人其实还不如你……”
“我一定加倍努力,”助手言辞恳切地说,“就是找遍五湖四海,我也要把最优秀的人选挖掘出来。”苏格拉底笑笑,不再说话。半年后,苏格拉底眼看就要告别人世,最优秀的人选还是没找到。助手非常惭愧,他泪流满面地坐在病床边,语气沉重地说:“我真对不起您,让您失望了。”
“失望的是我,对不起的却是你自己,”苏格拉底伤心地说,“本来,最优秀的就是你自己,只是你不敢相信自己,才把自己给忽略、给耽误、给丢失了……其实,每个人都是优秀的,差别就在于如何认识自己、如何发掘和重用自己……”话未说完,一代哲人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故事的结局颇有几分感伤的意味。苏格拉底的助手对恩师的忠诚和敬业精神令人感动,然而,因为缺乏自信,他把苏格拉底未竟的事业,也把自己的前程“丢失”了,让自己的恩师含憾九泉。
其实每个人都是优秀的,差别就在于如何认识自己,如何发觉和重用自己。
丢失自己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是缺乏自信,有的是没有扬长避短,有的是贪婪,有的是自私,有的是失信--这些人的职业各不相同,人品有好有坏,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因为自己的失误,他们都没有抵达向往的胜利彼岸。
我们需要有一个向导,需要这个向导在我们面临岔路时提醒乃至强行拖走我们。这个向导应该懂得生命最本质的意义,应该让我们行走的步履显得稳重而又步步向前。这样的向导是极艰难做的,因此,我们无法依赖别人。所以,一个人要不“丢失”自己,惟一的前提是找到愿做向导的另一个自己。
做自己的向导必须树立信心。一个老是怀疑自己干不成某件事的人永远会一事无成,因为怀疑会让他终止自己的努力。只有相信事在人为,愿意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一点点付出辛劳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地出类拔萃。许多时候,人的所谓成就,并非直接取决于智慧、才能、背景,而是取决于勇气、信心。
做自己的向导还需要坚持。没有一件事是可以在一根烟的功夫看到成绩的,当自己的守望暂时没有结果时,我们要沉得住气,不要让后面的自己拆前面的自己的台子。只有这样,你的守望才有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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