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意识薄弱
大部分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私自游泳、乘坐非客运车辆、租赁民房、夜不归家、购买“三无”食品等现象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教师问卷中有多数的教师认为“学生安全意识差”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00%的家长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然而,仍有少数的家长认为安全管理是学校的事,他们不愿意参与到学校的安全工作中,参与的家长有多数也只是通过“家长会”,形式单一。此外,极少数教师及校长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安全工作的重视度不够,有少数学校未组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自救自护能力弱
在全区中小学校非正常死亡主要源于溺水和交通事故,交通死亡人数居于首位, 据调查:全区有多数的中小学校没有配备体育专业专职教师,导致学生缺乏游泳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自救自护能力较弱而导致溺水死亡。学生安全演练没有日常化,学生及家长问卷中有少数的学生回答学校没有经常开展各种安全演练。
(4)心理障碍
青春期这一特殊的人生 发展 阶段兼有儿童期和成年期的特征,青少年幼稚的心理状态使他们随时可能成为“越轨者”,导致一些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有少数的学生认为学校经常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由于少数教师法制意识淡薄,无法承担学校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压力,变得性情烦躁,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归责问题缺乏 法律 依据,各种纠纷不断,该调查中有多数的家长愿意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除纠纷,然而,学校筹集资金的方式单一,抗安全风险的能力极弱。
3.对策措施的行动干预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提出了如下对策措施并切实行动:
(1)投入保障
从财力上,把安全投入列入区教育局的经费预算,构建了安全投入保障体系。每年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会议经费纳入教育局的工作经费预算。学校校长培训费、校方责任保险费等统一纳入各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 教育部门应联合学校及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
(2)宣传教育与培训
由于多数学生安全意识薄弱,自救自护能力弱,教育部门应在“安全宣传月”充分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安全演练活动和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针对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形式单一这一问题,学校成立“家庭教育委员会”,使家长与学校之间沟通良好;确立学校(园)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以督促少数不够重视安全工作的校长;对学校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要求各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心理健康协会,暂时没有条件的学校把“举报箱”改成“知心话信箱”,让老师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的变化;关注工作和家庭生活压力过重的教师,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的问题;定期举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教师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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