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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正小学消防安全组管理目标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和县教育局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切实落实本校的防火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在永正小学实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并在内部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三、 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工和学生教育培训之中,增强消防观念、懂得消防知识、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四、 经常性开展防火检查,对重点部位建立监管台帐并做记录。
五、 整改火险隐患,完善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 负责对新建、改建、建筑装修等工程履行向消防监督机构进行防火审核的报批手续,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 坚持向乐山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制度,消除隐患,杜绝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 发生火灾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做到严肃认真查处。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名:
分管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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