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0-1-21 13:32:00
|
只看该作者
如何评价教师绩效?
对于如何制定校内考核和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去年10月份,甘肃省教育厅下发了指导意见,明确“30%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将由各学校自行制定”。这让甘肃省白银市第二中学校长苏得程感到很为难:“教学生不是生产产品,无法计件,不好量化。”
绩效工资中的30%掌握在学校手里,这等于丰富了学校的管理手段,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但许多教师并不这样看。
甘肃教育学院教育学专家陈江华教授表示:在现行教育体制下,教师的工作业绩主要还是通过学生的成绩来体现,因此,学生的考试成绩难免会成为一些校长考核教师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
不少中小学校长也感“烫手”。“把老师30%的工资发放权交给校长,这对校长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稍微把握不当,必将会给全校的管理带来矛盾。”
采访中,不少中小学校长表示,因为有明文政策,教师有额外劳动,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此一来,那些没有代课的老师就要少拿、不拿、甚至倒扣原有工资,如果校长“拿捏”得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矛盾。
皋兰县石洞小学校长杨钦孝认为,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30%的绩效工资最终要通过学校完善考评制度来确定,因此,学校必须召开教职工大会,通过公开民主的方式共同参与制定实施细则。
财力不足如何确保改革到位?
不论怎么说,绩效工资改革还是能让教师看到上涨的工资。
兰州市皋兰县教育局的魏万红说:“2008年12月,皋兰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为2321元,而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为2436元。2009年按绩效工资总额,教师人均每月增发了115元,赶齐了公务员水平,老师们都很高兴。”
但是,这种理论上的欣喜,最终要靠当地雄厚的财政来支撑。
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各地要以县为主,经费坚持省级统筹、中央(对贫困地区)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一些中学教师对此担忧:“绩效工资的主要筹资任务仍压在县级财政肩上,但在甘肃很多地方,教师正常工资的发放已让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很难再拿钱支持绩效工资改革。”
甘肃省大多数地方采用了和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一样“先扣后发”的办法。
这样一来,本来就不富裕的基层老师,在绩效工资没有发到手之前,可能遭遇工资“不升反降”的窘境。当然,也有部分教师对此充满期待,“教这么多班,学期末肯定拿很多绩效工资。”以前不肯当班主任的、只肯教一个班的老师,面对绩效工资的改革,也会为了“绩效”而改变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