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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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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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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暴力,信奉“黑道原则”
晓欣和晓彤生活在工薪家庭,生活无忧无虑,很得父母的娇宠。2000年,父亲去世后,父爱的天空塌了。不久,母亲又下了岗,致使母女三人的生活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为了生活,母亲四处奔波,无人关照的姐妹俩只好到附近的麻将馆里去栖身。一来二去,她们和社会上的一些劣迹人员就混熟了。从此,姐妹俩对学习也失去了兴趣,经常逃学。她们认识了工读学校的一些学生,教会了她们吸烟、喝酒。在这里,她们找到了温暖,享受到了快乐。
在外边享乐就得花钱,可她们没有。后来,在港台录像中她们学到了敛财的办法——抢!用拳脚换回自己想要的一切!可她们娇小无力,人单势孤,只好和社会上的混混们结成“同盟”,让混混们做她们的后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她们第一次抢了一个小女孩的几元钱,小女孩没敢声张。第一次的成功,助长了她们嚣张的气焰,也让她们尝到了暴力的“甜头”。由此,她们得出了荒诞的结论:“学习有什么用?考上大学又有什么用?哪有我们现在这么快乐?!”
在这种错误思想支配下,她们的犯罪行为更加大胆,气焰更加嚣张,肆无忌惮地把黑手伸向校内外。少则几元,多则十几元,几十元、上百元地无休止地去“借”,然后再去挥霍。如果哪个学生敢不“借”,她们就扣下该生的校服,书包,钥匙等,让他们拿钱往回赎。在她们的威胁下,受害的学生不敢对老师、家长说,只好忍气吞声,或跟家长编造用钱的谎言,或勒紧自己的腰带,让肠胃受苦……
除了以暴力满足私欲,她们还学会了在黑道上“混”的本事。哥们儿告诉她们:“你们不到14岁,不会被判刑。”于是,她们的作案更加疯狂,因为有了法律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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