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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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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法,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建阳市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导向,有效激励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拟定西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如下:
学期分配:2838元/人
以月人均473元计算:473元×6个月=2838元。
一、基本绩效类(50%):(人均约1419元)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教师个人基本绩效=(校基本绩效总数÷校教师职称系数和)×聘任职称系数(小一:1;小高1.113;中高1.272)。
1、教师教育教学周课时工作量:
完成学校安排的课时及临时性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扣减基本绩效工资或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⑴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的,给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的(含工作疏忽失职的,或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或违反规定擅自向学生收费的)停发基本绩效工资。
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调查落实的一次扣减基本绩效工资200元;二次扣减基本绩效工资500元;三次停发基本绩效工资,三次以上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⑶擅自离岗1—2天的每天扣100元,3—5天的每天扣200元,5天以上的不参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
⑷学期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领取基本绩效工资(特病、长病住院可由校行政会议酌情处理);累计病假超过五个月的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⑸学期累计事假超过半个月(含半个月)领取50%的基本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停发基本绩效工资。请例假(如婚假、丧假、分娩假等)除外。
⑹学期末教师需上交各处室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份扣30元;超过规定时间二日内完成的每份扣50元。
二、奖励类(15%):(人均约425元)
1、各类竞赛、成果奖:
①论文获奖情况:
国家级、省一等奖或在CN级刊物发表50元;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40元;省三等奖、大市二等奖、市一等奖30元;大市三等奖、市二等奖20元,校15元。同一篇论文(或2/3雷同)以最高奖计,2人以上合写按一篇计算。信息报道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按同级一等奖计,在局网发表的每篇奖5元,地级网的每篇奖10元,省级及以上网的每篇奖20元)。
②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赛课、公开教学情况:
省一等奖以上100元;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80元;省三等奖、大市二等奖、市一等奖60元;大市三等奖、市二等奖50元。同一课题以最高奖计不重复,对外公开教学、送教下乡、讲座等(市局名师任务、培训安排的除外)未设奖的在同级上按二等奖领取。指导教师以证书为准,降一档次领取。
③指导培养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省一等奖以上、CN刊发表30元;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20元;省三等奖、大市二等奖、市一等奖15元;大市三等奖、市二等奖20元;市三等奖、校一等奖10元。
以上市级以上竞赛需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协办,并以证书或文件为准。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以证书第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人,并降一档次领取。同一内容或同一批次竞赛,获得不同级别或同一级别多个奖项,只累计最高奖。指导学生获得市以上团体奖的指导教师按一等奖200;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奖励(接受市局指派参加的非比赛项目按同级二等奖计);指导学生获得校团体奖的按一等奖100;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奖励,但若获得团体奖后,不与个别奖相重复。
2、教学质量奖:
按学校教学质量常规管理要求,达省标的获一等奖奖励200元,低于省标的获二等奖奖励180元。综合科教师有参加全市同考取得优异成绩的参照语数一等奖奖励,其余的参照语数二等奖领取。备课、作业批改、听课笔记、综合科教学监控等检查一次未达标的扣30元。
3、校内表彰奖:
获得学校表彰的“文明班级”表彰的班主任奖励30元,班科任教师奖励20元。获得学校表彰的“优秀教师”奖励30元。
三、岗位津贴类(15%):(人均约425元)
班主任500元;行政人员450元;教研组长400元;班级科任、年段长、备课组长、报帐员、器材保管、图书管理、网管员350元;其他教师300元。兼任多职务的在最高职务标准上多兼任职务加50元。
1、学校发生一起严重责任安全事件,校长、分管副校长和责任人各扣100元。学校接受上级检查,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各扣50元,每次项目不达标分管副校长和项目负责人各扣30元。
2、教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安全事件,责任教师扣50元。班级接受学校重要检查(含班级文化建设、卫生、黑板报等)时,一次不达标班主任、辅导员各扣10元。
3、年段办公室、专用教室(含图书、器材等)接受学校重要检查时,一次不达标年段长、管理人员扣10元。
四、考勤类(15%):(人均约425元)
1、全期出满勤的发给满勤奖450元。未达到满勤奖的的按下列情形扣减后发给相应考勤奖。
2、上班无故迟到(含值日、护送路队未签到,下同)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三次扣20元,四次扣30元,五次视为旷课一节。
3、旷课一节(含值日未到岗,下同)扣40元,二节扣100元,三节扣150元,四节以上(含四节)取消考勤奖。
4、政治、业务学习(含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5、累计事假3天扣20元,4—5天每天扣30元,6—7天每天扣35元,8—10天每天扣40元,11天以上(含11天)取消考勤奖。请例假(如婚假、丧假、分娩假等)可不计。
6、累计病假(提供医院证明)4—10天每天扣10元,10—15天每天扣15元,15—30天每天扣20元,30天以上取消考勤奖。男55岁、女50岁以上教师病假天数扣除3天后计算。
四、其他类(5%):(人均约140元)
1、代课、超课时补贴:每课时5元(公假时自调课可按代课计)。
2、学校临时性工作加班补贴:按代课节次算代课补贴。
五、备注:
1、以上二至四项类的款数不足时,可以相互补充调整使用;调整后仍不足时按超过的平均款数递减;如有节余,节余款并入一项(基本绩效)按实发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绩效补贴分配,已领取绩效补贴的应予以扣回。①触犯刑律被依法逮捕,或判处徒刑缓刑考察期的;②被劳动教养的;③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的;④未承担任何学校分配工作的;⑤脱产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公派学习除外)。
3、本实施细则经校教代会通过后,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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