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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09-12-29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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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操持家务这一点来说,更是一个家庭成员应当完成的职责。即便是在自然界的动物家庭中,成年动物也同样要完成哺育幼兽的任务,抚养孩子成长,同样是家长必须尽到的责任。更何况,对于家庭生活而言,即便没有孩子的存在,也不可能避开这些琐碎杂务。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懒”,指的乃是在家庭教育中,出现家长心理层面上的怠惰现象。
众所周知,教育孩子是一项非常复杂、需要耗费极大精力的工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企图少付出精力的行为,都可以视为心理上的怠惰。
对于家长来说,体罚是最简单的形式,甚至于不必亲自动手,就可以在孩子身上发生作用,基于心理上的这种怠惰,使得我们的家长越来越热衷于使用暴力,而不是心平气和的说服教育,更不是长期的关注、关心与关爱。
三大特征的第二点是“贪”,在于我们的家长往往过于贪功好利,换句话说,这一特征也可以称之为“急”。
我们在前面说过,教育孩子需要支付极大的精力、时间与财富,举凡想要通过一两次体罚,就使孩子建立起良好习惯的家长,无不犯了“贪功好利”的毛病。其结果往往形同于拔苗助长,非但起不到作用,反而恶化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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