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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12-29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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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确处理早期教养中的几个关系
1、教与养的关系:
针对只养不教、过度教育、教养脱离,提出以“养为主,教养融合”的原则。在实践中关注“教与养”的互为影响关系,使蕴涵在“养育”中的“无意教”变得自觉,减少独立于“养”的“专门教”。
2、成熟与训练的关系:
针对急功近利式的盲目训练和不宜刺激,提出以生理成熟为依据,把握顺应成熟指标的训练时机,以婴幼儿可接受性为前提的训练策略,创设环境提供自发练习的机会。
3、早期干预与早期开发的关系:
所谓“早期干预”,是指早期发现和诊断婴幼儿的身心障碍或多元超常智能,并通过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减缓障碍程度或促进超常智能的发展。
针对不要输在起跑线上的超前教育,提出早期开发和早期干预的概念使用范畴,首先要鉴别发展潜能,是正常发展,优势发展,还是迟滞发展,通过观察,早期发现。干预性训练(障碍)和开发性训练(超常)只针对少数儿童,对大部分儿童则是一种保障性训练。
4、心理的无意识与发展的能动性:
心理的无意性(受动)意味着婴幼儿对环境具有极大依赖性,成人的作用具有主导性。但发展的能动性又意味着强迫行为的无效性,作用于环境的方式是婴幼儿自发的。教育的策略在于使受动与能动统一,即用条件反射的原理学习规范,用动力定型的方式培养习惯,用生理节律的特点建立秩序。
5、早期经验与未来发展:
针对追求训练的即时效应,而忽略长远效应和可能出现的负效应,提出要辨别哪些值得早期培养而一生受用的,哪些则是到一定的年龄轻而易举就能获得而早期则要花很大力气的。同时要发现那些终生受益的品质在早期萌芽的表现特征。
6、发展的连续性与教育的阶段性:
针对早期发展中个体之间极大的差异性,而集体教养具有年龄的阶段目标,提出教养注重小步递进的发展连续性,年龄越小,发展越快,发展的差异性越大,划一的阶段教养目标越不适宜。以个体实际发展水平为依据,注重集体教养中的个别性指导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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