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督字〔2009〕345号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全面提升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局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进行学校管理工作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09年12月中下旬。
二、评估对象:教育局督导评估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校、中心小学及抽查部分农村中小学;乡镇中心校督导评估所属中小学。
三、评估内容:A级指标3大项、B级指标8项、C级指标28小项。其中B1教育管理包括环境卫生、校园文化、团队工作、班主任工作、法制教育、师德师风、艺体工作、安全工作等,B2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秩序与常规管理、备课与教案、作业与测试、上课与课堂教学、农远工程与信息技术等,B3教研教改工作包括教研组与校本教研、集体备课与连片教研、校本培训与继续教育、听课评课、科研课题与课改实验等,B4后勤保障包括整治教育“三乱”、经费使用与管理、资产使用与管理、食堂与宿舍管理等,B5考试成绩包括巩固“两基”成果、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流人才等,B6教学成果奖励,B7股室研评,B8局长评价。
四、分值与赋分
1、本次评估,A级指标3大项共200分(不含奖励分),其中A1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现场评估)100分,不含奖励分,A2教育教学质量60分,A3股室和局长综合评价40分。
2、年终综合督导评估共计300分,除本次评估200分外,还包括春、秋两季开学工作检查按50%折合后的100分。
五、评估方式:评估组按C级指标逐项量分,采取专项督导检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走访相结合,查资料以原始资料为准。
六、评估结果使用
1、评估结果作为年终和教师节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
2、年终综合表彰奖惩时,按2008年综合评估得分排序,分一、二、三类进行。
3、如学校发生一例重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或师德师风建设在社会上影响极坏的,综合督导评估一票否决。
4、检查结果作为学校班子成员评优、评先、提拔、重用或降职、降级、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希望各学校接知后,统筹安排,精心操作,确保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特此通知
附:颍上县2009年度中小学学校管理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颍上县教育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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