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征缴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XX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XX万。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XX]21号)。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3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坚持实行“六统一”、“七审核”、“三监督”,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完善市级统筹政策体系。经过深入调研论证,3月份,我们提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事故调查、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根据市级统筹两个综合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市级统筹经办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征缴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的通知》。上述文件的颁发,标志性着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从管理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政策体系已日益完善。二是加强区县征缴管理。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的原则,今年来,我们对县市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基数、费率浮动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县市区XX年度工伤保险征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了全市工伤保险征缴工作“政策一致、标准一致、基数一致”。三是加强区县待遇支付管理。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给付、辅助器具配置与康复治疗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规范,确保了全市范围内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加强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工作。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机制,1-5月,全市按规定征收市级储备金79万元,申请省级储备金280万元,已为5个县市区拨付市级储备金135万元。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市级储备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核,目前,市级储备金滚存结余180万元。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完善了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预算审核制度,加强了对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上半年,责成3个县市区纠正了四个项目支付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内控管理。今年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为迎接省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检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努力完善基金管理,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工伤事故待遇给付和廉政双责制度、基金预警制度、一事两岗两审等制度,为开展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基金反欺诈活动。上半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市本级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领导班子,在常德图文频道开辟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布了反欺诈有奖举报活动办法及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为确保反欺诈活动落到实处,市处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等12家单位,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工伤事故、待遇给付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反欺诈和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核查出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基数单位5家,累计瞒报基数300多万元,核查假冒工伤事故3起,挽回基金损失10万元,市本级对一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数、侵害工伤职工利益的企业已提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
(四)协议医疗管理日益加强。一是修订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今年2月,市工伤保险处召开了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座谈会,双方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修改交换了意见,将门诊挂账管理、住院药占比、医疗与康复的衔接、住院时间限制、特检特治阳性率等内容纳入了协议条款。二是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年初,下发了协议医疗管理情况通报,修改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办法》,评选出3家XX年度先进协议医疗机构,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加强了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对市本级3家医疗机构下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告知通知》要求限期纠正在特检特治、药品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终止了2家服务欠规范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促进了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了对区县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县市区协议医疗机构确定、辅助器具配置、康复治疗和转外转诊统一管理制度。加强了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的支付管理,上半年,累计审核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150万元,通过审核,剔出不予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
(五)应对金融危机政策全面落实。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特殊困难时期的工伤保险工作,今年来,我们一是专门下发应对金融危机通知。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2月份,市工伤保险处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工伤保险应对金融危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符合国家及省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已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按程序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XX年内工伤保险费率原则上不予上浮;XX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维持不变。上半年,市本级对华南光电科技公司、金太阳科技林业公司等13家应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未实行上浮,为企业减轻参保负担30万元。二是深入困难企业实地调研。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领导班子深入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德青峰煤矿等9家困难企业进行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险费停缴缓缴等情况。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三是积极宣传财政补贴工伤保险政策。根据湘政发[XX]6号文件规定,市工伤保险处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工伤保险补贴政策,告知用人单位: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新招用本省返乡农民工,并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一定标准给予1年工伤保险补贴。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招收返乡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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