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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根据《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方案》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校园安全检查
1、校园安全检查负责人为值日教师。
2、值日教师每天上午8点前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以及校舍进行一次检查,。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或学校安全责任人并协助学校尽快解决。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抽查。
二、课间检查
1、课间检查由每天值日教师、少先队安全监督员负责。
2、值日教师、学生每天检查各班课间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遵守课间纪律。学生上学、放学、离开课室到其他场地活动时,应检查是否按疏散路线行走,中午是否按时放学等,并对检查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3、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对课间情况作不定时的抽查,并作好记录。
三、课室、功能室安全检查
1、课室负责人为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为该室任课教师。
2、每天上课前,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应对课室、功能室的教学设备(电脑、投影、教学用具)及教学设施(课桌椅、风扇、光管、门窗、卫生工具、电线、电源插座、开关等)进行检查。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或学校安全责任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学生发生意外。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课室、功能室的安全进行一次抽查。
四、体育设施,场地安全检查
1、体育设施、场地安全检查人为学校体育老师。
2、体育老师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前应对体育用品及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及时排除隐患。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体育设施、场地进行一次抽查。
五、学校门卫安全检查
1、学校门卫由值日教师担当。
2、严禁外来车辆放入校园。
3、上学、放学时段,做好学生离校的引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造成意外伤害。
4、学生进入校园,门卫要密切注意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危险玩具等),若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5、学生在校期间,门卫要密切注意各层楼学生活动(从监控系统上观看),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行政,发现学生玩危险游戏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6、安全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不定时的抽查。
六、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人为学校安全具体负责人谢喜安。
2、责任人每天应对全校的用电、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3、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及时排除。
4、发现消防安全事故,及时通知学生并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5、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学校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抽查。
以上检查由于责任人不负责即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将追究责任。
本制度从2013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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