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1-11月份,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9%。一是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从上缴、申领、审核、拨付、待遇发放、检查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作及100%社会化发放。二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民养老制度。全面提高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人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到197.2万人,各级补助资金达到3944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新型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1200万元,有13.0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是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体医疗待遇保障,安排配套资金70万元专项用于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四是建立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机制。做好结对帮扶特困家庭工作,市区1000户最困难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继续分别享受每月300元的结对帮扶生活补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次性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共1908万元。
3、注重对文化、体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事业投入。XX年,1-11月份,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公共卫生医疗支出6.99亿元,增长42.65%,大力支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一是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公共文体服务,促进城乡基层文体事业的发展,支持 “送电影下乡”、“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书香潮州”和基层文化站设施及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开展。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零价差,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4、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保障房体系。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将廉租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加大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二是严格按照《潮州市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标准办法》,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轮候、退出等制度;三是对省政府历年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投入到住房建设中;四是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四)树立科学理财理念,公共财政改革扎实推进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收入预算上,坚持走综合预算路子,部门预算收入编制将原由专户拨付的行事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编列部门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从原来的“款”级科目,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全市共有476个单位编列了部门预算。逐步完善市级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完善定员定额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相结合,充分利用人员数据、决算数据、工资发放数据、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等基础信息,不断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增强预算透明度。二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点是扩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范围,在总结历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对市本级财政资金专户进行全面清查,并相应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出台《潮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及管理使用进行规范,建立财政专户档案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以及定期或不定期清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体系。预计全市纳入国库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达到14.2亿元。在推进公务卡改革方面,加强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性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支付行为,控制现金结算规模,通过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确保资金安全。与此同时,扎实推进“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财务集中监管”、“非税收入网上征收”等系统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改革,规范采购行为、完善采购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的电子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四是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开展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试点。
(五) 树立严格监管理念,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注重财政监管,积极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创新财政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实现由检查向服务的转变,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监管效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开展对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整理,筛选出一批重点资金项目,并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竞争性扶持资金、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等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二是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对所有财政权力运行事项按照行政管理类、财政分配管理监督类和其他类等进行分类,并逐项梳理权力行使依据,描述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关键环节,查找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分析研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措施办法,提出“废、改、立”的意见,完成《潮州市财政局工作运行规程》的编制。通过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促进了财政部门在转变执政观念、制度建设、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惩防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三是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扩大财政资金的监管。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工作任务,共有1409户列入复查,复查率为100%。经查,全市私设“小金库”总数5个 ,总金额为46.65万元,对违规问题已进行整改。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切实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防治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项措施,严格按照采购基本程序,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规范采购人的行为。五是严把政府投资工程的预结算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全年市级累计完成各类财政性工程投资的项目支出审核共328项,送审造价8.3亿元 ,核减金额0.67亿元,审定造价7.64亿元,平均核减率8.1%。六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3000万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两个方面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个进行整改。
(六)树立高效务实理念,干部理财能力全面提升
XX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大力推进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绿色财政、绩效财政和阳光财政“五大财政”的建设要求,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行政执行力。
一是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强和改进财政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勤政廉洁、优质高效、规范务实、作风优良的机关政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精简办事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能;二是以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推进“讲正气、树新风、促发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解放、勇于创新、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积极进取的高素质理财干部队伍;三是以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为载体,切实增强财政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之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构筑源头治本的公共财政制度防线。四是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自我监督、提高执行力为目标,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五是以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为主线,增强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坚持寓服务于财政管理实践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建设、十件民生实事等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承办过程中,坚持积极沟通,拓展办理深度,努力创造条件,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或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使代表和委员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