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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关于餐饮工作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成果
截止到XX年12月20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完成了国务院和卫生部提出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全国1,320,648户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采购索证制度;对县城以上城市发现的150,408户无证餐饮单位进行了查处,无证单位查处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对全部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和642,269户农村餐饮单位食品原料使用情况进行了普查,杜绝了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在全国1,297,858户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8%。专项整治期间,全国报告的较大食物中毒事件177起,中毒4047人,分别比XX年同期下降15.3%和39.9% ,31个省(区、市)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发生人数比XX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在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卫生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594,709人次,整治重点区域30,048个,检查餐饮单位4,618,168户次,对每个餐饮单位平均监督次数为3.1次;共查处违法行为121,537户次,其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77,743户,立案查处40,758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1,945户,移送司法机关197起,罚没款金额6,655万余元。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使已往在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督方面存在的诸多症结和难点问题得到纠正或改善,对今后进一步提高餐饮消费安全水平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减少了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餐饮单位普遍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餐饮单位食品溯源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实施,调动了餐饮单位自觉加强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四是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受到各方面重视,充分发挥了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五是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得到进一步体现;六是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专项整治,使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受到了一次很好的食品安全法制和知识教育,许多以往管理落后的地区的餐饮单位店容、店貌焕然一新,功能布局、流程得到合理改进,卫生设施设备补充齐全,卫生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体现了专项整治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群众对餐饮消费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大幅度提高,对餐饮消费安全的信心大大增强,对专项整治发自内心的感谢,认为是政府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北京市和辽宁市卫生部门向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发放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满意度和认知度调查,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对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的知晓率为100%,对整治成果的满意度达到85.5%。黑龙江省专项整治开始三个月后,受理的群众举报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对投诉处理的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二、主要做法
我国餐饮单位数量大,类别多,基础差,实现预期的整治目标是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同志们的一项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专项整治启动后,全国卫生监督战线的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在这场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特殊战役中发挥了十分突出的作用。主要做法有: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
卫生部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卫生部于XX年10月16日和11月8日分别召开了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并先后对24个省(区、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其中由部级领导带队的6个督查组分别对15个省(区、市)进行了督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及时总结先进地区经验,针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实现了组织领导、部署落实、责任到人三到位。
(二)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基层责任,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积极与相关执法部门配合,通过联合执法,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河南、江苏、广东、四川、浙江等省充分利用建立起来的市、区、镇、村监管网络,实行“点面分工、三级联动”机制,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实现了城乡联动、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山西、河北、辽宁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湖南、甘肃、辽宁、安徽等省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定人、定责、定区域的“三定”办法层层落实责任。
(三)加强培训,积极指导,餐饮经营者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自觉行动。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将严格执法与指导教育相结合,指导餐饮经营人员了解建立索证制度的意义,使持证经营、索证索票、创建a级卫生信誉度单位成为餐饮经营者自觉的要求和行动。各地普遍印刷食品索证台账,并免费发放餐饮单位使用,据不完全统计,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免费培训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达到300万人次以上。
(四)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解决困扰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的症结问题。
一些地区积极开展 “示范点”、“示范街”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其他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北京、浙江、湖北、江苏、江西等省市积极开展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天津、河北、浙江、海南省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率均已达到100%;陕西省西安市针对回民聚集区饮食摊点众多,基础条件差的问题,主动争取伊斯兰协会的支持,在社区建立餐饮单位“红黑榜”,使清真餐饮单位卫生水平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甘肃、广西、海南等省推广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提高了群众对餐饮服务的消费信心;北京市、山东省在餐饮单位推行和实施卫生管理员制度;广东省、海南省对全省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统一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广东深圳市、宁夏石嘴山市、江苏苏州市借助互联网优势,提高对食堂和餐饮单位卫生监管效能。
(五)加快相关制度建设,着力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专项整治期间,卫生部出台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XX年版)》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还积极推广了一些地区解决无证小餐饮的好做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情况,积极研究探索提高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方面的制度与措施,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使专项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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