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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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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0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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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是堵还是疏?各方态度不一
在该条例草案的初次审议过程中,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讨论激烈。有委员认为,有偿家教“开口子”是从实际出发,合理适度,可有效操作。但反对者认为,教师是特殊职业,又在逐步享受公务员待遇,有偿家教须一律明禁。大多数委员认为课余时间老师辅导学生未尝不可,但是“有偿”家教能不能开、怎么开“口子”都须认真斟酌。
“对学习差的或需补课的利用假期等组织其补课,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可以,但是不得从事有偿服务。”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顾秀秀说,目前有偿家教有普遍性,要明确在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杨晓光委员则表示,老师的业余时间给学生补课,就没有精力来提高教学质量。但草案中“不得利用假期、工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这个能不能做到,是一个问题。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条例草案的起草知情者,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茹惠祥的看法是,家教本身没有什么不好,争议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偿”。这里面还有界定的问题,如果你是老师,你的亲戚朋友找你做家教,送你点毛衣之类的感谢品,算不算有偿?
对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这一“新动向”,家长们有的欢迎,有的反对。杭州市民施先生说,原来请家教还要托关系的,毕竟老师也有顾虑,不是想请就请得到的。坚持应该全禁的家长则称,有偿家教危害不小,增加学生课时,增加家长负担,还损害了传统的纯洁、高尚的师生关系。
一“严”难禁 关键还要看“指挥棒”
“这也叫与时俱进。”当得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有条件地给有偿家教“开口子”时,几名被采访的教师感到很自然。“我们从事有偿家教也是抽空搞搞,毕竟既没有耽误正常工作,也没有给社会带来恶劣后果。”但是有网民质疑,没有耽误工作?不可能的,表面上没有影响工作,实际上影响非常之大,因为搞家教的老师会分心把精力放到业余,而不是把精力放到正常教学工作中去。
但是仅靠条例的条文就能全面禁止暗流汹涌的有偿家教吗?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专家认为,有偿家教不是“堵”的问题,而是如何“疏”的问题。在中高考的指挥棒下,从大环境看,“堵”是“堵”不了的,禁止了教师,能禁止社会其他人或机构吗?禁止了老师,能禁止得了家长的愿望吗?只要目前高考、中考的严酷竞争没有改善,考试、升学等制度没有改善,“有偿家教”仅靠一纸条文严禁很难。
一些家长也表示,他们请家庭教师大都是迫不得已。对孩子而言,有些孩子如果不补,他们就会对学习失去信心。“现在升学竞争非常激烈,自己不请家教,孩子的学习竞争力可能就不如别人。而且请家教也要攀比的。”
浙江省社科院经济学研究所的徐研究员认为,“疏”比“堵”好,但是要规范得好。比如收费标准、师德教育等,让有偿补课向着社会、群众希望看到的方向发展,让孩子们得益,群众满意。(岳德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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