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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深入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打造实小文.雅文化特色。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领会精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安排,做到精细化管理。
2.进一步健全我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落实推普员职责,保证校内外语言文字活动有序开展。
3.继续开展学校经典诵读、午间习字等特色活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
三、具体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召开推普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其职责。
2、制定“晨读经典、午间习字”活动实施方案,布置相关工作。
三月份:
1、落实诵读《弟子规》、午间习字活动的执行情况。
2、组织部分教师参加区语言文字骨干教师“中华经典诵读”技能培训。
3、组织部分教师参加区写字骨干教师提高班培训。
4、组织教师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书法大赛。
四月份:
1、进一步开展诵读《弟子规》和午间习字活动。
2、组织参加武汉市第四届推普创新大赛系列活动
3、再次组织教师参加“中华经典诵读”技能培训
4、组织推普员检查各班的用字用语情况。
五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全省第三届农村教师普通话大赛。
2、组织推普员检查校园内学生用语情况。
3、组织学生参加“迎六一 诵经典”的表演大赛。
六月份:
1、组织“午间习字”作业展评。
2、总结本期“晨读经典、午间习字”的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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