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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秋季开学在即,安徽省就中小学收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城市就读的,享受“同城待遇”,13种收费被禁止。
据介绍,安徽省要求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收取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期10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取消寄宿学生的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收取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取消借读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印制作业每生不得超过1套;普通高中学生印制作业每生可以选用1套—2套。
安徽省还规定,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收取学籍管理费、不足龄费、建校费、课桌凳费、补课(教师加班)费、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水电费、饮水费、班费、扫帚费、代课人员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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