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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家学:从追求计算教学有效性的角度看,算理与算法的平衡点是让学生在理解算理的基础上掌握算法,最后形成计算技能。理解算理是计算教学基础,在理解算理的过程中发展思维能力是计算教学的核心。(赣榆县石桥镇中心小学)
唐 慧:美国著名数学教育家卡彭特等在1982年的研究表明,他们反对一开始就进行单纯的符号训练。学具在计算中的运用可以有助于拓展思考空间,因为低年级学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他们的思维往往要依赖实物,年龄越小这种现象越明显。因此,在低年级的数学教学中,应该多让学生操作学具,帮助学生建立表象,提高思维能力。操作学具进行计算的目的不限于得到结果,更是要从中体会计算的原理和方法。(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胜利校区)
钱振玉:如果教师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在理解算理与掌握算法之间沟通的话,那么学生的思维只能停留在对直观形象的算理理解过程之中,而不能在头脑中实际地建构起相应的数学对象,从而直接妨碍算法的落实和技能的形成,同时也不利于学生抽象思维的发展。因此,教师在理解算理与掌握算法之间应该假设一座桥梁,运用语言内化、表象提升、自主结论等策略,帮助学生完成动作思维→形象思维→抽象思维的发展过程。(常熟市报慈小学)
张惠萍:研究笔算的教材,我们能发现,现行教材尽管不再呈现计算的法则,但并不意味着忽略对算法的提炼与归纳,而对算理的深入揭示则为算法的提炼与归纳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笔算教材的编排上都有一个共性,即教材往往先安排学生进行操作或进行口算,操作和口算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得到计算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为揭示算理服务。因此,教师在组织教学时,要注意引导学生在操作过程中提升算法,借助与笔算算理有共性的口算方法,理解笔算的算理。(张家港市妙桥小学)
董爱玲:由于算理具有抽象、高度概括、适用性广的特点,靠外在的灌输,直接的给予,显然效果不会理想,因此,应让学生在自主探究中,建构算理模式,并逐渐内化为自己的认识。(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
黎庆平:在计算法则教学中,可适当运用教学情景,唤起学生对原有知识的回忆,寻找新旧知识的最佳结合点,运用旧知识的迁移学习新法则。例如,把小数加减法法则学习课,建立在整数加减法法则的基础上进行理解。(高邮市司徒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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