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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阜阳市颍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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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18:3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阜阳市颍泉区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的需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颍泉区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到缺编的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实行定校定岗招聘,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岗位人数(见附件)。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应达1:3,达不到要求的,核销或核减招聘岗位人数计划,报考人员应转报其他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二中、四中和二职高语文岗位教师的考生须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或非师范类本科且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4、报考九中、二十中教师的考生须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或非师范类本科且取得相应的初中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二职高职教专业岗位的考生须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或普通全日制专科且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6、报考实验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考生须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
7、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考生须为幼师专业且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8、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不受教师资格证和专业限制;
9、报考人员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报考人员须为未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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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18:36:00 | 只看该作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5日至17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阜阳市实验小学院内一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09年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填写《颍泉区2009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此表格网上自行下载),持缴费单进行现场电子采像;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7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报考人员(除报考幼儿园和二职高职教专业岗位人员)只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门,公共课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公共课与专业课按照3:7权重合成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分数排序),按1:1比例进入考核。

2、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只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共课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课科目为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公共课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3:7合成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分数排序),按1:1比例进入考核。面试及业务能力考核时间、费用另行确定。

3、报考二职高职教专业岗位的考生只进行业务能力综合考核。业务能力综合考核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要求,当场公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进入考核。业务能力综合考核费用80元,考核方案及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4、总成绩且分项分数均相同的以第一学历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专业对口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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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18:37:00 | 只看该作者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09年8月6日,上午8:30—9:30公共课;10:00—12:00专业课;

(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分数公布: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 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见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颍泉区政府网、颍泉区先锋网、颍泉区教育信息网、颍泉区人事局信息目录公开网),经公示无异议者,报请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有关上岗手续,聘用期限三年(聘用合同书规定首聘含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执行,三年内不准流动。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新聘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也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本次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人事局 2617291 教育局 2261376

监督电话:监察局 2617110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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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18:3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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