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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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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1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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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阜阳市农远工程示范中心学校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我市农远工程应用与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为宗旨,通过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学校在农远工程日常教育应用、辐射带动、研究探索、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整体上不断提高农远工程应用与管理水平,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农远工程示范学校的评选,全面促进农村中小学开展农远工程教育教学应用与管理工作。
2、通过农远工程示范学校的评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示范学校成为农远教学应用的模范、辐射带动的中心、研究探索的先锋。
3、通过农远工程示范校的建设,提升农远教学应用水平,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三、申报条件
1、以中心校为单位进行申报,中心校及所辖各学校成立农远应用与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
2、中心校下辖农村中小学要实现农远工程的全面覆盖。
3、下辖各项目学校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包括修理和更换设备)。
4、85%的教师每人普遍接受过不少于30学时的各类信息技术教育培训(以培训结业证为准)。
5、所辖项目学校应达到评估标准中合格等次(70分),其中抽查学校须有50%以上达到评估标准中优秀等次(85分)。
6、所辖各项目学校将信息技术教育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教学软件、应用的经费列入公用经费,明确支出项目,每年安排的经费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的10%。
7、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活动,并在省、市级评选中获得显著成绩。
8、在农远工程教学应用实践中积极探索,取得有创新性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四、评选程序和方式
1、中心校按照《阜阳市农远工程示范学校评估细则》进行自查,向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2、各县(区)复核申报学校上报材料,现场检查申报学校农远工程应用和管理工作情况,推荐申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3、市教育局评审各县(市、区)推荐材料,检查评估申报学校各项相关工作,按比例确定合格等次和示范学校。
4、市级评审随机抽查乡镇项目学校总数的60%的学校。
五、奖励
1、被评为优秀学校授予“阜阳市农远工程应用与管理示范中心学校”称号,由市教育局颁发奖牌。
2、获“阜阳市农远工程应用与管理示范中心学校”的优先实施相关项目建设或奖励电教设备。
3、对评为优秀学校进行逐校宣传报道。
六、领导组织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阜阳市农远工程应用与管理示范中心学校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蒋中福
副组长:刘世勋 蒋曙光
成
员:王如达 王 伟 刘 海 丁华颍 连 璞
陈学记 田 霈
下设办公室:连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活动的牵头和协调联络工作。
七、其他事项
“阜阳市农远工程示范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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