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09-6-10 07:26:00
|
只看该作者
二、谨守法则——习“规范”
前面谈思维灵活,似乎与规范相去甚远。然而仔细思考一下两者之间关系,它们不仅不相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规范不是刻板,相反,恰当的规范不仅仅是基础性作用,而且对创造性才能的发挥和放大起着重要的催化剂作用。在当前,我们往往重视了学生个性发展,过度提倡多样化的同时,也滋养了浮躁和盲目冲动。这里计算技能的训练中所要求的规范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
法则是为了“序”而存在的。在计算技能的学习中,遵照法则就是保证得出正确的结果。对计算的正确率的要求都是第一位的。技能的产生,其实就是法则的创造,如果法则创造出来,不去巩固和使用,那么法则就成了一纸空文,毫无价值。既然我们承认法则的存在价值(因为法则是学生经过艰苦的探索自我创造出来的),我们理所当然应该自觉遵照执行。现在有个现象值得注意,叫做“两头大中间小”,即一开始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在探索算法理解算理上,法则创造出来后,马上就去应用解决实际问题,而切实掌握算法的时间明显不足,尤其是对法则的巩固缺乏帮助,致使学生的计算错误率特别高。
从教育心理学角度来看,计算技能的形成一般要经过认知阶段、分解阶段、组合阶段、自动化阶段四个过程。一般来说,复杂的计算技能总是可以分解为单一的技能,对分解的单一技能进行必要的训练并逐渐组合,才能形成复合型技能,再通过综合性训练达到自动化阶段。比如两位数乘两位数,并非学生在初步学习认识之后就能熟练正确的掌握,有些学生往往对第二步乘这一关键步骤掌握上有疏漏,我们可以设计一些针对性练习,着重让学生练习第二步乘,待切实掌握法则后再进行完整的乘法练习。当然,练习的形式注意多样,富有趣味,寓练于乐。
三、养成习惯——铸“品格”
计算是项“细活”,容不得马马虎虎。然而在实际教学中似乎总有错误的发生。对此,有人轻描淡写,“粗心而已”。其实,仔细分析一下会发现原因是很多的:有认知方式问题,有思考缜密性问题,有情感兴趣问题,更多的是习惯问题,甚至是态度、性格问题……常言说得好,“功夫在诗外”,计算技能的习得与我们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紧密相关,特别是性格习惯态度的养成,这种修养绝非一日一年之功所能铸成。
在小学数学教材体系里,数的运算板块依然占有大量篇幅,几乎贯穿于整个小学六年的教育成长。所以,我们的计算技能训练应该特别重视培养学生踏踏实实的作风,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正符合叶圣陶老先生的要求:“教育是什么,往简单方面讲,只须一句话,就是要培养良好的习惯。”
怎么去培养?办法自然有很多。比如,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书写要求一定要严格,培养学生认真审题和细心打草稿的习惯,对一些细节要给学生进行强化,如进位加,退位减要养成作标记的习惯等等。这里我想特别提出来的是,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是最具有说服力的。教师自身要严谨执教,教书又育人,同时褒有爱心,及时鼓励和指正,使学生学有样做有规。这样持之以恒,坚持数年,最终形成良好习惯。话说到这儿,我突然想起周德藩同志在抓写字教学时曾指出:“基础教育就是素质教育,要全面提高好学生素质,就必须从写字这样的一件一件具体的事情抓起。”语文写字如此,计算技能的训练亦如此!
|
|